全家享救恩 2

感謝主,我分享從小到大,父母親令我印象深刻的幾件事情。第一個,我的母親是很喜歡認罪的。她常常跟我們道歉,甚至連孫輩們,她有時候也會,甚至從很遠的國外寫信來,跟孫女道歉說:「對不起,以前婆婆飯做得太慢了,讓你放學回家不能馬上有飯吃。」那時候我女兒上幼稚園,放學回家好久都沒有吃到飯。我母親只要裡面有感覺,她就很願意道歉。那我們呢?從小,我的父母親在每一件事上都帶我們跪下來禱告,我們犯的任何錯,他們都教導我們,也有責罵,但罵完後就帶我們一起跪下來禱告。禱告的時候,他們自己先認罪。其實有時候,我心裡也不太服氣,我覺得那個錯也不是什麼大錯,幹嘛那麼緊張?可是他們自己已經先認罪禱告,承認他們作父母做得不夠好,不知道怎麼教導孩子……,哦,我的心都軟了,我就不那麼硬了。因此我知道,主啊,我實在是性格不行,我需要操練。

此外,記得小時候,我的父母親有兩部腳踏車,放兩個小椅子,常常晚上戴著我們(我和我哥哥)二人出去看望。騎在四十多年前的田埂路上,戴著我們出去看望。這實在讓我印象非常深刻,所以當我進入家庭,自己有了孩子,我的裡面常常有一些不甘心,我覺得不要說孩子還小不懂,我只要記得他們是神的器皿,是神將他們生在我的肚子裡,長在這個家庭裡。我不知道神託給我什麼其他的負擔,但是我非常確定,孩子是神託給我的,否則不會生在我的肚子裡,長在這個家庭裡。所以當孩子還在我手中這十幾年,甚至二十年,我一定要非常認真,我一定要把他們當作一個好的器皿,為神來託管。器皿就是靈、魂、體三部分,所以我不可以只顧他的身體,或只注意他的魂,我一定要去操練他的靈。不可以對靈的操練輕忽,認為,「哎呀,他們只要有去聚會,只要有兒童聚會,只要有青少年聚會就好了……」那一個禮拜的兩個鐘頭,即或五個鐘頭,絕對比不上168個小時在家庭生活裡。所以我覺得,主啊,我一定要對得起主!主既讓這孩子生在我身邊,我要負責!

關於靈的操練,第一個就是良心的功用,良心要常常有感覺,再來就是他要會與主交通,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就是對人有負擔。我自己是第二代,但是在得人的事上,我是很軟弱的,我不知道怎麼去開展,因為生活周遭都是弟兄姊妹,我不知道怎麼去傳福音。等我上大學去操練的時候,就很費力去突破。所以我一直希望,我的孩子要從小,他要好好操練去接觸人、親近人,操練把裡面的生命流露出來。我女兒本來希望讀一所有姊妹之家的高中,一切都會很簡單,只要跟著大家操練,可是主帶她到一個完全沒有弟兄姊妹的學校去。我就有一個感覺,我有一個不甘心,如果我們覺得沒有同伴,好!那就去「生」。我去生他、養他、照顧他,把他照顧成我的同伴。我就跟女兒這樣鼓勵,好,我們去生!我們去生出同伴。然後妳去養,最後她就是妳的同伴。因此我們把家搬到女兒就讀高中的校門正對面,只要走一分鐘,我們鼓勵她開始接觸人,我們一起禱告、一起交通,她就每天,幾乎是每天帶同學來,有一點愛筵,詩歌,還有弟兄姊妹一起來配搭。已過一年,就有許多的同學,來來去去的,聽到福音,也差不多有七位得救。不管福音的工作如何,至少我非常確定我的孩子得到屬靈的幸福。這是我最感謝的。

搬遷之後,孩子是我最大的安慰,也成為我的同伴。我們現在每天下午放學,爸爸比較忙,我們三個人就一起念英文聖經,從裡面挑一節來一起簡單的禱讀,再把它背起來,互相宣告。早上起來,我們一起晨興,如果時間不是太趕,差不多一週會有三、四次。我非常珍惜接送孩子的時間,每天接送他們的過程中,我們都可以有很多的交談,知道他們今天的情形。像前天女兒就告訴我,她這週傳了福音。她安慰了一位印度同學,因為語言跟不上,一直哭,她就去安慰。另外又向兩個中國同學傳福音,邀他們來參加福音聚會,也邀其中一位來我們家坐坐。這些都不是我們天性有的,但都是主在我們的靈裡,是可以去激發的。

我常常跟孩子,跟我弟兄講,千年國裡沒有夫妻關係,沒有親子關係,沒有手足關係;所以我自己非常希望,主啊,如果能夠,在你的憐憫裡,我要操練作得勝者,我也希望我的孩子也成為得勝者。我不希望有一天自己得勝了,但我的孩子卻在黑暗裡哀哭切齒,那樣,我會非常痛心!所以,我常跟孩子說,我們要一起操練。當他們吵架的時候,我就說,不要再吵了,作手足也只有今生,再怎樣不好,我們都要彼此相愛。就是這樣每天操練,他們真的成為我的屬靈同伴。你就去生他,你就去養他,最後他長了,他就是你的同伴了。阿們!感謝主。(2003.9 S.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