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5/2016,週五
加拉太書四章19節,「我小子啊,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裡。」
服事教會就像作父母一樣。父母對兒女的愛是沒有目的的。父母會說,我沒有一個想法要來得著你,我也不把你當作一個作工的對象,我就是這樣來愛你!對一個服事主的人,這一點是必須的。如果你是一個作工的人,主很難用你。你還年幼的時候,這還不嚴重;等到有一天你年長了,有運作了,你如果還有這樣的習慣,教會受的傷害就非常大了。
要知道,不論你多老練,再軟弱的弟兄還是你愛的對象,最叫你為難的弟兄還是你生存的焦點。如果你缺少這樣的情感,你就是一個不夠資格來服事主的人。一個服事主的人,不會為著工作的開展;一個服事主的人,要為著聖徒們。他見到聖徒,就有一種說不出的喜樂,他是在生機的生命裡和聖徒們建立一個愛的關係。他要說,「感謝主,我看見你們,我裡面就喜樂了。我是這樣的愛你們,你們就像我的孩子一樣。」
註:本篇信息編自,朱韜樞弟兄於《2015年華語十個月追求》所釋放的信息,內容經過選編整理,未經講者校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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