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錢財的事上謹守

02/26/2016,週五

  哥林多後書十一章9節,「我在你們那裡缺乏的時候,並沒有累著你們一個人;因我所缺乏的,那從馬其頓來的弟兄們都補足了。我向來凡事謹守,後來也必謹守,總不至於累著你們。」

  講到錢,使徒保羅很簡單。照理說,哥林多教會在財物上應該和保羅有合適的交通。什麽叫合適的交通?就是我在你們這兒服事,你們就應該學習顧念主的僕人。然而,一個主的僕人要在錢上很坦然。錢不是不可以談。保羅談到錢,他說馬其頓的教會供應我,這不就等於告訴哥林多教會,難道你們不應該供給我嗎?他沒有躲避這事。可是他沒有說,你們不給錢,我就到馬其頓去了。他沒有。

  一個主的僕人,他永遠不給人看見他有錢財上的需要,他完全不給你感覺他在經濟上有需要。他如果有需要,他自己要去仰望主,他不可以在人面前說到自己的需要。在錢財上總要學習謹守,不至累著教會。也就是說,我來服事教會,這和錢是沒有關係的,我絕不讓我在經濟上的需要成為教會的擔子。我們要告訴主,「主啊,在錢財上我們願意絕對的純潔。」

註:本篇信息編自,朱韜樞弟兄於《2015年華語十個月追求》所釋放的信息,內容經過選編整理,未經講者校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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