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的靈叫人自由

08/17/2015,週一

  哥林多後書三章7節,「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裡,那裡就得以自由。」

  我們這個人天生就是不自由,就是在律法之下。小孩子開始學說話的時候都會說“No”(不),這個「不」就是活在律法之下,因為他自己已經有一個標準,這個標準就是律法。我們天生就是在律法的下面,我們這一個人就是律法的集大成,這個律法就叫人不自由。

  但是感謝主,主的靈在哪裡,那裡就得以自由。基督徒的生活過得不正常,就是因為不是活在靈裡,而是活在律法之下。自由,是從靈中的接觸出來的。你摸著靈,享受到靈,經歷到靈,靈給你遇見,成了你的供應,成了你的能力,成了你的生命了,就叫你得以自由。我們固然在律法之下,但只要靈來了,我們摸著靈、享受到靈、被靈充滿、浸透,我們就從律法裡轉到自由裡。

  這一個自由不是放任,乃是活在靈的引導之下。為什麼你有律法?因為你沒有靈的引導。在靈的引導下就沒有律法。靈在哪一件事上運行,那一件事就得以自由;靈在哪一個人身上運行,那一個人就得以自由;靈在哪一個生活習慣上運行,那一個習慣就得以自由。人在靈裡生活的時候,他這一個人就是自由的。你要自由嗎?你就要學習在一件一件的事上讓靈來通過。在你的服事上、工作上、生活上,都要讓靈通過。一旦讓靈通過,你就不在律法的下面,你這個人就是自由的。

註:本篇信息編自《馨香之氣》(朱韜樞弟兄著,歸主出版社發行),與原書內容有所出入,未經作者校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