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的職事是屬靈的

08/10/2015,週一

  哥林多後書三章8節,「何況那屬靈的職事豈不更有榮光嗎?」

  這一節說出,新約的職事是屬靈的職事。一個事奉主的人,他的職事必須是屬靈的。也就是說,一個人裡面摸著了靈,摸著了生命,這生命在他裡面不斷的成為他的享受,不斷的成為他的經歷,這生命在他裡面實化成為一個負擔,這負擔成了他的動力,叫他有一個發表,這個發表從他的靈中推出來,這樣的盡職就是屬靈的。

  靈是很特別的,你一旦摸著了,就不容易忘記。你領會與否,清楚與否,都無關緊要,只要你一旦摸著靈,你的職事就是屬靈的。希奇就在這裡,有一些事我們似乎懂了,但過一會兒就忘記了;有一些事我們好像不懂,卻一直留在我們裡面,叫我們一生丟也丟不掉,這就是靈。

  弟兄姊妹,我們一定要在主面前有這種體會,有這種認識。跟隨主,不是外面的興奮熱鬧,不是瞎熱心;跟隨主乃是靈的事,跟隨主的道路是靈的道路。我們不是光有忠心、勞苦就夠了,我們的事奉還必須是靈裡面的故事。雖然跟隨主需要有熱心、忠心和勞苦,但這些不是根本,根本乃是我們在靈裡面摸著一個屬靈的職事。這一個屬靈的職事衝激了我們,流過了我們,遇見了我們,供應了我們;這個流通和供應,就叫我們成為一個有新約職事的人,也就是有屬靈職事的人。

註:本篇信息編自《馨香之氣》(朱韜樞弟兄著,歸主出版社發行),與原書內容有所出入,未經作者校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