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持屬靈生活的律

07/08/2015,週三

  申命記八章3節,「…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耶和華口裡所出的一切話。」

  有一個弟兄問我,「有時候我覺得沒有主,怎麼辦呢?」能問這樣的問題不簡單。有的弟兄聚會聚了一輩子,甚至在教會中帶頭帶了多少年,還不知道什麽叫作有主,或者沒主。跟隨主的原則就是這樣。主厲害的吸引我,我享受到祂的同在,我就願意一直住在這個同在裡。但是主的同在一定會離開,好叫我們建立信心的生活。那怎樣辦呢?你要維持這個律,而不是注意這個果。

  譬如說,我為主說話體力不夠,體力消耗的太厲害,只下一碗麵就不夠了,這是一個律。我不能只問,我今天的感覺好不好?我要問,我有沒有盡這個律?如果我不顧吃的好不好,天天問體力如何,那是有毛病的。所以你不要問,主到底和我多近;你要問,我有沒有好好讀主的話,有沒有好好聚會,有沒有好好和弟兄姊妹在一起,有沒有好好享受主?有,其它的都不要太在乎。主不見了,會回來的。

  有時候,主為了培養我們過信心的生活,而把祂的同在收去;有時候,是因為我們太愛自己,拼命的要主的同在,主就把祂的同在收去。但是你要記住一句話:要學習注意這個律──我今天有沒有認罪,有沒有和主有合適的交通,有沒有讀經、禱告,有沒有和聖徒在一起唱唱詩歌?如果我維持了這個律,其他的讓主來負責就可以了。

註:本篇信息編自,朱韜樞弟兄於《2010年4月華語成全訓練》所釋放的信息,內容與原信息有所出入,未經講者校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