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主所承受的基業

04/09/2015,週四

  以弗所書一章18節,「並且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使你們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他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

  基業,是指主享受我們作祂的基業。許多時候,我在弟兄姊妹身上,基督沒有看見太多,基業沒有看見太多,果效倒是看見不少。果效,就是人得著復興了,聚會的人數增加了,但是主所要的還不是果效,不是多少人得救,不是大家多好,而是要問基督有多少?我們這班人讓主承受的有多少?你的天然,神不能承受。無論你這個人多好,多愛主,主說,「我不要,我只能承受我自己。」

  弟兄姊妹,主喜歡我們是祂的基業。主喜歡承受我們,但是主不能承受天然的我們,主只能承受在靈中讓主製作過的我們。17節說到「智慧和啟示的靈」。你的靈要充滿,靈裡要充滿。教會的難處在哪兒?教會的難處是靈不強,有資歷的人太多。請記得,無論你信主多久,你的運作一定要根據你讓基督在你身上的承受。你沒有東西給主承受,你不要在教會中作太多。你既然不能給主承受,教會也不可能因著你蒙恩。

  我們的神是絕頂的挑剔,祂只要祂自己,因為所有的一切在祂面前都黯然失色。如果你問神,「神啊,你喜歡什麽?」神就講了,「我最喜歡我自己。你把你自己給我,我看不上;你把你天然的給我,我不要;你把你所享受的我給我,我很喜歡。」神所承受的,就是神自己。一個教會能讓主很榮耀的承受,這樣的教會多好!

註:本篇信息編自,朱韜樞弟兄於《200911月華語成全訓練》所釋放的信息,內容與原信息有所出入,未經講者校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