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主在眾村莊住宿

08/06/2014,週三

  雅歌七章11節,「我的良人,來吧!…你我可以在村莊住宿。」

  「村莊」是多數的,是許多村莊,而不是一個固定的住處。這也表明,這位佳偶在她深處的一種認知。無論她已經多豐富、多屬靈了,她的主今天仍然是頭髮被夜露滴濕的一位(五2),所以她只能是一個沒有定處的人,只得在許多村莊住宿。這意思就是,我這個人從一個地方到一個地方,再到一個地方,再到一個地方。我每到一個地方,或許我就是那裡的祝福;但無論我多是那裡的祝福,我不能停留在那一個地方,我是居無定處的。

  這就像一首詩歌所說的,「若你經十架來進榮耀,我怎望能得人的稱羨?若你因神旨面向撒冷,我怎能去揀選我前途?」主若是經過十字架,我在世界裡也不能盼望什麼。在這地上,沒有一個地方是我的,我是一個居無定所的人,我是在許多的村莊住宿。

  主耶穌說,「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太八20)弟兄姊妹,我們這一生來跟隨主,我們又如何呢?

註:本篇信息編自《愛裡的成熟》(朱韜樞弟兄著,歸主出版社發行),與原書內容有所出入,未經作者校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