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光中彼此有交通

02/27/2014,週四

  約翰壹書一章7節,「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這裡的「洗淨」是聯於彼此相交,就是彼此的交通。主在我們身上的潔淨是兩段的,第一段是在真理認定上的潔淨,這潔淨是聯於主所成就的事實。一個得救的人,就是一個蒙主的寶血洗淨的人,他是一次認罪就得著永遠的潔淨。所以按真理說,每一位弟兄姊妹在信主的時候,都是已經潔淨了的。

  還有一段是在生命交通裡的潔淨,這潔淨是在生命的經歷裡的,是對主所成就的事實的取用,也是聯於眾聖徒彼此的交通。所以,你不需要告訴別人你身上還有什麼罪,還有什麼限制,有什麼軟弱,或是有什麼失敗,你只要和弟兄姊妹交通交通,當你交通完以後,你會覺得你身上非常的乾淨。

  我們要告訴主,「主啊,我願意把握一切的機會,在光中和弟兄姊妹多有交通,好叫我可以在光中得著你血的洗淨。」

註:本篇信息編自,朱韜樞弟兄於《2000~2001年克里夫蘭華語十個月追求》所釋放的信息,內容與原信息有所出入,未經講者校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