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9/2014,週三
約翰福音六章63節,「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什麼是生命的話?主對我們現在所說的話才是生命的話。主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這個「話」在希臘文裡是 rhema)就是靈,就是生命。」這說出整本聖經都是主的話,但不一定是主對你所說的話。如果在整本聖經中,有許多的話是主對你所說的話,你會成為一個生命豐盛的人。
神的自己就是話,神所造的天地萬物都可以是神的說話,神在舊約裡藉著眾先知所說的都是話,神在新約裡藉著主自己和祂的僕人們所說的也都是話,但是這些話不一定是主對你所說的話。你要注意,話的多少並不重要,有沒有主對你所說的話才是緊要的。
我們要告訴主,「主啊,求你對我說話,求你藉著聖經本身,藉著屬靈書籍,藉著各種聚會,藉著我的生活和我的環境來對我說話,好叫這些話成為生命的話。」
註:本篇信息編自,朱韜樞弟兄於《2000~2001年克里夫蘭華語十個月追求》所釋放的信息,內容與原信息有所出入,未經講者校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