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你的職事

在基督身體裡的和平

11/06/2013,週三

        以弗所書二章16節,「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

        與神和好,說出我們與神有了和平。和平有兩面,一面是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和平,「因祂使我們和睦(原文是因祂是我們的和平),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弗二14)另一面是我們在基督的身體裡與神有了和平,也彼此有和平。

       基督是這身體的人位,這說出,我們在一個身體裡不僅與神是和好的,也是與基督和好的,正如我的身體和我完全是和好的一樣。我們是在一個身體裡與神和好,這個和好說出,這個身體和它的人位是一致的。身體的人位是什麼,這個身體就是什麼;身體的人位要什麼,這個身體就要什麼;身體的人位作什麼,這個身體就作什麼。在這個身體裡,神的所是、神的所要,和神的所作,一點不受限制,也一點沒有阻隔。基督的身體,和基督完全是和好的。

  不僅這樣,我們在基督的身體裡也彼此有和平。這就好像在我的身體裡,所有的肢體是彼此和平、彼此和諧的一樣。我的手和我的胳膊,我的胳膊和我的肩膀,我的腹部和我的腿,我的腿和我的腳,整個身體中的各個肢體,它們彼此是在和平的裡面。

     若是你說,我是活在基督的身體裡,那麼我就要問你兩件事:首先,你與神之間、與基督之間有沒有和平?然後,你和聖徒之間有沒有和平?與神和好,說出我們是在基督的身體裡;彼此和平,也說出我們是在基督的身體裡。原則上,與神和好是比較容易的。譬如說,你與主之間出了問題,你只要禱告,「主啊,求你赦免我,今天我發了脾氣,愛了世界。」主永遠有赦罪之恩,只要你向祂禱告,你與主之間的和好就恢復了,你又可以活在基督身體的實際裡。

  與神和好比較容易,彼此和平實在是不容易的。在教會生活裡,如果不謹慎,任何的人事物都可以成為話題,叫我們失去彼此之間的和平。好比說,會所(聚會的所在地)蓋得不理想,其實是一件小事;但這件事若在弟兄姊妹中間成為一個話題,彼此之間滿了抱怨,滿了意見,這樣一來,彼此之間的和平就不見了,基督身體的實際也消失了。

     弟兄姊妹,任何一種罪惡,任何一種文化,任何種族的隔閡,任何世界裡的東西,任何宗教的作法,甚至任何屬靈的教訓、屬靈的活動,都可以叫我們失去彼此之間的和平。是非閒話,尤其叫我們失去和平。你可以講基督身體的道,你可以用基督身體的原則來規範人、要求人,但是你與弟兄姊妹之間一旦失去和平,你就失去了基督身體的實際。

         所以,說到基督的身體,我們一定要記住,在這個身體裡不能有任何的話題,不能有特殊的話題。在這個身體裡,我們只能說基督,講基督,供應基督,幫助人認識基督,幫助人在基督裡成長。任何的人事物,任何的作法,無論多好,無論多屬靈,一旦成為話題,就要使我們失去基督身體的實際。我們若是在一個身體裡與神和好,也與弟兄姊妹彼此有和平,主的祝福就會傾倒下來。

註:本篇內容編自2000-2001年華語十個月追求,朱韜樞弟兄於美國克里夫蘭所釋放的信息,與原講者信息有所出入,未經講者校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