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書研讀──將生命的話表明出來

04/08/2013,週一

        腓立比書二章15至16節,「…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

        道(logos),即「話」。「表明」(epecho)是epi加上echoEpi有「加強」之意,echo是「有」的意思,引申為「握住」、「佔據」、「持守」。

        對於生命的話,我們有四件事要留意:第一,要持守;第二,要察看;第三,要取用;第四,要展示。持守,是聯於你的立場;察看,聯於你的態度;取用,聯於你的生活;展示,聯於你這個人的流出,也就是這裡所說的,將生命的話表明出來。

一、持守

        第一個是你的立場。首先要問,你所站的立場在哪裡?這不容易。許多弟兄很有心願,很有恩賜,卻不能照著該有的度量祝福教會。原因何在?一腳在門內,一腳在門外。就算他說,我把一切都奉獻給主!他為自己還是有所保留。因為這樣,他可以談論生命的話,他可以明白生命的話,他可以享受生命的話,可以傳講生命的話,但是「持守」的實際不在他身上。立場是一件大事。要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話表明出來,第一件事就是你的立場如何。立場不對,你沒有可能如明光照耀。你是世上的光,這是不錯的,但你的光非常微弱。

        明光照耀,是指一個人對生命的話有一種堅毅的執著──這就是我的一生,這就是我所要的,這就是我所堅持的,這就是我要出代價得著的,這就是我把一生投身其中的。沒有一個人可以說服我離開這一個立場,沒有一件事可以叫我動搖,沒有一個環境可以叫我放棄這個立場。我為這一個立場而活,我為這一個立場而死,我為這一個立場喜樂,我為這一個立場憂傷。教會經過患難嗎?我在這裡;教會經過試煉嗎?我在這裡;教會叫人鼓舞嗎?我在這裡;教會叫人灰心嗎?我在這裡。我是一個為著主的見證而心裡迫切的人。

二、察看

        要表明生命的話,你得先站住一個立場;其次,你要能察看。察看什麼呢?察看這生命如何運作──如何在我裡面運作?如何在基督的身體裡運作?如何在一個一個聖徒身上運作?當你持守生命的話的時候,你需要有許多的察看,察看主的行動如何。

        基督徒的難處在於器皿太小,一點點水就滿了,你就以為自己已經有了,已經得著了,已經明白了。這時候,你的許多論斷會出來,你成了一個審判人的人。這也說出,你失去了「察看」的態度,你不再尋求更多去得著主。

三、取用

        第三,你要會取用。生命的話不是理論的,不是客觀的,不是一種教訓或講說,而是滿了運作的。這話在你身上運作,在教會中運作,在聖徒們身上運作,也在眾教會中運作,因為這樣,在生活中你就需要對生命的話有許多的取用。你要說,「我絕不離開生命的話,我絕不離開這一位基督,不離開祂的所是,不離開祂的所有,不離開祂的所成。」這就是取用。

四、展示

        有了這三樣,你就能展示生命的話。你對生命的話的持守、察看、取用,至終就成了生命的話的展示,成為你的湧流。當生命的話從你身上湧流出去的時候,你就知道,你在世上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話表明了出來。

註:本篇信息編自即將出版的《腓立比書研讀》(朱韜樞著,華萱出版社發行),與原書內容有所出入,未經作者校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