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

讀經類─新約

哥林多前後書的亮點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

02/25/2013,週一

  哥林多前書六章12節,「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是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

        弟兄姊妹,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有人會質疑,難道基督徒凡事都可以行,就可以隨意犯罪嗎?不是的。下一節就說到,「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神要叫這兩樣都廢壞。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13節)第15節又說,「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嗎?我可以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嗎?斷乎不可!」

        由此可見,這裡的「凡事都可行」,並不包括和罪有關的事。所以喝咖啡可行,讀小說可行,凡事都可行;但是,保羅在這裡又提起兩件事:第一,這樣行到底有沒有益處?第二,你受不受它的轄制?聖徒中間不應該有律法主義,在教會生活裡永遠是凡事都可行;但是,雖然凡事都可行,卻不都有益處。

  凡事都是可行的,基督徒的美妙就在於凡事都可行。在「行」的時候,我們有兩件事要記住:第一,有沒有益處?若是沒有益處,就要問,那是不是還有必要去行呢?人若說,「即使沒有益處,我還要去行。」那也可以,因為聖經只有說「凡事都可行」,沒有說「沒有益處的不可行」。然而,一個愛主、愛教會的人就要說,「既然沒有益處,就不要作了。」

  教會生活的甜美就在這裡。沒有一個人可以隨便定罪別人,因為對各人而言,凡事都是可行的;至於有沒有益處,通常要由行的人自己來斷定。若沒有益處還要作,那也可以;不過有一點,「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受轄制就不可行了。所以吸煙不行,為什麼不行?因為你會有煙癮,你會受它的轄制。酗酒不行,為什麼不行?因為你受了它的轄制。

        弟兄姊妹,這一節聖經說出基督徒生活的四種情形:第一、凡事都可行,若有益處就更好了;第二、若沒有益處,卻一定要行,也是可以的;第三、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第四、若是受它的轄制,就不可行了。總之,請記住一句話,基督徒生活的秘訣,就是凡事都可行,卻不受它的轄制。「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20節)

註:本篇信息是參閱《哥林多前後書的亮點》一書(朱韜樞著,華萱出版社發行),經過些許潤飾及增補而成,與原書內容有所出入,未經作者校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