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報-2008卷七-2008第一期- 尋求基督的權益 2-尋求

尋 求

尋求基督的權益 2

(本篇信息未經講者校閱,僅供追求用)

六層的循環

  這裡的「求」就是一般新約中所說的「尋求」,但它乃是一個獨特的尋求。這個字的希臘文說出了六個東西:第一是 look for,尋找。第二是 seek after,尋求。第三是 try to obtain,試著來得著。換句話說,開頭我「尋找」基督耶穌的權益,後來我發覺基督耶穌的權益太深、太高了,所以我願意出一個代價,來「尋求」基督耶穌的權益;當我這樣尋求的時候,我的目標是要「得著」基督耶穌的權益。而「求」的第四點是 strive for,掙扎著來得著。現在我不僅想要得著,我更是為此竭力奮鬥。第五個是 desire to posses,我不僅要奮鬥,我還有一個強烈的願望要佔有它。最後一個是 inquire,詢問。這是一個很好的過程:我先是「尋找」一個東西,然後「尋求」,然後我願意「得著」它,並且「奮鬥著」來得著,末了我願意「擁有」它;當我擁有以後,我湧出一個問題:還有沒有更多?

一個「更……」的詢問

  「尋求」不是一次的。當我不斷出代價來尋求時,我願意問,「主啊,你還能不能給我更高一點、更多一點、更深一點、更豐盛一點、叫我更有把握一點?」正因為這個「求」有「詢問」的意思,所以整個過程好像循環一樣。也就是說,我得著了,所以我現在發出一個問題:主啊,能不能再給一些?但有時候,弟兄們會說,「我們已經飽和了,不能再吸收豐富了。」為什麼?因為到了一個層次以後,你會感覺屬靈上好像完全飽足了。不是我不要主,是我的度量就只有這麼多。我裡面已經滿到一個地步,主啊,你如果還要再給我什麼,要請你等一等。

  因此,尋求就成為一生的事。我們尋找祂,尋求祂,出一個代價來得著祂,竭力奮鬥為要得著祂,末了一定要擁有祂。當我們這樣擁有的時候,我們就要說:「主啊,我所看見的很淺,我所經歷的很淺。主啊,我願意出一個更高、更深的代價,我願意在你面前有一個更完美的奉獻,好叫我再有一個新的開始。」事實上,對基督權益的尋求不是一個點,乃是一條線、一個面。末了,你就發覺:哇,有一個榮耀的豐富成了你的託付!結果,你這一生就成為一個尋求基督權益的人。

「主啊,下一步呢?」

  保羅說大家「都求自己的事,並不求耶穌基督的事。」(腓二21)也就是說,就算你有一點得著了,你也實在擁有了,但是如果你沒有繼續向主詢問 ──「求」的最後一個過程,沒有下面的發問:「主啊,下一步如何?」一切就停在那裡了。哦,沒有下面這一個問,一切就真的了了。基督徒人生的美妙就從這裡開始 ── 永遠沒有結束、絕不能說「我已經高到不能再高、深到不能再深了」。基督徒永遠要問一個問題,「主啊,下一站在哪裡?下一步怎麼走?下一段路怎麼跟隨?下面一條路怎麼奉獻?主啊,我向你有一個詢問。」你要有一種深的領會,「主啊,當我有得著以後,才是我一個新的開始。」

  也許你要說,難道要一直這樣尋求嗎?是的,如果基督的豐富是無限的,那麼在這個無限豐富的經歷裡,就沒有完美的。有限的人在他的有限裡來經歷,無論你有多高的得著,都是有限的。你讓主製作你,最多也就是九十年;九十年的運作怎能跟無限相比呢?無論你怎樣追求,都是在你很有限的一個角落裡。連使徒保羅都說,「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腓三12)也就是說,那個無限的祂已經得著有限的我;所以我這個有限的人,就要在祂的無限裡來不斷地尋求。這真是太美妙了!

求往前的心

  我從年幼的時候就告訴主,「主啊,我不希望我的日子平淡平凡,我希望我一生有你。」如果約有半年,我的日子過得不錯,我就會很緊張 ── 怎麼回事?我就會去跟主有一個很古怪的禱告,「主啊,是我得罪了你嗎?還是你已經不這麼愛我了?已經有半年的時間,你沒有打我了。你打了,我才會更愛你啊!」雖然我不勸你們都禱告主來擊打你,但你要注意那個「求往前的心」!如果我和主的關係產生了距離,我就會禱告,「主啊,為什麼你在我身上的吸引缺少了?我還是需要你的吸引和管治,好叫我作一個更熱切愛你的情人。」

  你永遠不能滿足於你的看見、你的得著。在主的憐憫裡,你永遠要盼望能更多得著基督,不斷有一個新的開始。這一種靈中新的復甦,應該每幾個月、每半年、每一年,就在我們身上發生。換句話說,我絕不老舊!我絕不這樣過下去!我絕不認為這些就夠我「賣」好多年。不!你要用這一個禱告來跟隨主:「主啊,我求你吸引我、在我身上多有一點工作。不要把我放下,不要叫我被屬靈的飽和打敗,好叫我再有渴慕、再有追求、再有奉獻、再有跟隨,好叫我和你建立一個新的關係。」(韜)

佳句摘錄

我切不可讓自己的性情,來支配神在我身上的旨意。因為人天然的傾向,常會很微妙地闖進神的帶領中。我們許多所謂的引導,都不過是個人的偏見而已。── 倪柝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