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報-2007卷六-2007第六期- 信的故事-一人得救,全家得救

一人得救,全家得救

信的故事

編者按:這是一家人的見證。女兒是家中的第一粒麥子,六年來的禱告、眼淚、傳講、掙扎……,忽然間一口氣都得著了垂聽!

【女兒】

主不離棄

  我們跟著神走,要憑著信;雖然我們常想放棄,但神卻不離不棄。我為爸爸媽媽禱告了六年。六年來,每次打電話回家,我都傳福音。所以家人給我取的外號是:聖母、瘋子……。為了著急他們趕快信主,我也跟他們吵過很多次架。許多時候,我都想放棄了。我說,「主啊,你看我父母這麼固執,他們都六十幾歲的人了,還有可能改變他們、把他們帶回你裡面嗎?」但是每當我快放棄時,主就給我平靜、安慰和鼓勵。

主不著急

  常常我們傳福音時,會急著把人變成基督徒;但這麼多年來,主常告訴我:「你要把你的愛給出去。人信不信主是我的事,那不是由你負責的。」可惜有時候我們不夠智慧,就要勉強人信,弄得別人會罵我們;我們被罵了,又來抱怨主。就像我。有時候我在電話裡跟父母傳福音,我爸爸罵我一頓、我媽媽又來罵我一頓;他們掛了電話以後,我去向主禱告,還以為自己很很對 ── 不料,主也把我罵一頓。祂說:「你要跟你父母道歉!因為你不應該發脾氣。不管他們信不信,你應該愛祂們。無論他們怎麼拒絕你,你都要原諒他們,繼續為他們禱告、繼續愛他們。」

主不忘記

  所以這幾年,我就是這樣走過來的。我從來沒有想到,我的父母會在來美國七天以後受浸。事實上,在他們要來以前,我還很緊張。我想:這要怎麼相處呢?以前我們都可以在電話裡吵翻了,現在不是要天天抓著我吵嗎?但奇蹟般地,神聽了我們弟兄姊妹大家的禱告!祂從未忘記我們向祂說過的話,只是可能時間尚未到。在我爸媽受浸以後,我跟主說,「神啊,我覺得好幸福!我從來沒有感受過這種一家人信主的平靜。大家可以溝通,思維、講話都是一樣的。」現在我真的體會到:一人得救、全家得救的寶貴。(M.D., Cleveland)


【父】

她變了!

  我女兒以前打電話給我們時,經常講主耶穌,每次我都把她罵一頓。我說,「你瘋啦!是不是一天到晚沒有事、不好好學習讀書?!」而她每次回中國時,大家族一塊兒聚餐;一吃飯,她就談這個。我的哥哥姊姊私下問我,「你女兒是不是瘋了?人都說女孩子到美國去,多半是兩種下場:一個是離婚,一個是發瘋。」我聽了也覺得納悶。我想:她信主也有幾年了。根據我的觀察,她信了主以後,行為反而很有規範。第一,從前她是很講究打扮的。她十八歲高中畢業就出國讀書。每次一回到中國,就衣服、首飾買個不停,用起錢來完全沒有節制,手錶都是買最高級的。但是我發覺她信主以後回到家裡,竟然把所有的金飾交給她媽媽 ── 她不要了!我們要買東西給她,她也說她不要!我一直納悶:怎麼一回事啊?她不再那麼刻意穿著打扮。她變了!但我因為沒有來過美國,也不知道她的生活習慣。我看看國內女孩的生活,亂得很哪!事實上,這次來美國,我是準備來看一看:我女兒這幾年在美國到底是怎麼變的?其次,我想看看她的生活習慣。

誠懇喜樂的臉

  來到後的第二天,她帶我們到中國超市去買菜。那一天很冷。我看見幾個年輕人卻穿著薄薄的衣服站在門口 ── 原來他們在發單張。當時我就說:「天這樣冷,人家好誠懇哪!如果我們要去,就要去他們那個教會!」那一個星期天我們去了。大家在唱歌,每個人的臉都是笑的,還高興得拍手,人人都很投入。我心裡想:這可不像是被強迫的。在國內時,因為女兒老叫我信主,我也去過一些教堂;我們去的地方,裡面都是老先生、老太太,要不然就是生病的,氣氛很壓抑。因為裡面人多、通風又不好,坐久了頭都昏,所以我們夫妻就不再去了。但這次的聚會氣氛很好,年輕人很多,朝氣蓬勃!

聖經裡有東西

  另外,在家裡,我也慢慢觀察我女兒。她的生活真規律:每天晚上九點多睡覺、早上六點多起床,正正規規的,家裡也是乾乾淨淨的。她與同事之間的往來關係,也與我所看到的大陸女孩子完全不同。所以每天她上班以後,我就看聖經。我發現聖經裡面有很多東西,都是我們中國人丟失了幾十年的。在中國,謊言是從上到下充斥著。人與人之間嫉妒、競爭。你如果不說假話,你就不能升官。在一個單位裡,你若不昧著良心說話、不加入派系、不去抬轎子,你就根本沒有上升的機會。但我女兒說,她在單位裡做事,最講究的是誠實 ── 有主的人跟沒主的人之間,反差還是很大的。

神默默愛我

  我回想自己:雖然早年很苦,但從三十多歲以後,我一直很順利,這其實都是主的保守。我很感謝主。我們家能到現在,也都是主的安排,所以我決定受浸。我現在已經退休了。回想起過去的人生,有些事不過是幾秒鐘之差,我整個人生就不一樣了,是誰在保守我呢?以前我不認識神,也解釋不清楚;現在我知道:是神在保護我。我感恩,因為主對我們太好了。雖然我的出身在大陸是非常不好的,但是還能活到今天,孩子還能到美國讀書,我只能說真是主的眷顧!所以我回大陸後,要為主傳福音;我要把我所看見、所聽見、親身經歷到的,都說給大家聽。(A.D., Clevel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