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報-2007卷六-2007第六期- 保羅與加拉太書-寫加拉太書的保羅(五)

寫加拉太書的保羅(五)

「神就差遣祂的兒子,……生在律法以下。」(四4)

主題信息-保羅與加拉太書 2-5

(本篇信息未經講者校閱,僅供追求用)

應許

  從神的角度來說,神有一個計畫,祂要在時間裡來完成這個計畫,這就是神的經綸。但人一再失敗,離神越來越遠,於是神來呼召人 ── 亞伯拉罕。神呼召亞伯拉罕以後,就給他一個應許,「論子孫,我必要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創二二17)神又說,「凡你腳掌所踏的地,我都賜給你。」(創十三15)神給他子孫,神也給他地;子孫是生命的事,地是見證的事。神說,「我給你這個福,是生命的豐富,然後你要在地上成為我的見證。」神的經綸就到了應許時代。

律法

  這個應許經過了四百三十年,那時亞伯拉罕的後裔的確已經很多了。他們卻開口閉口說,「我們有祖宗亞伯拉罕!你看,全地都是我們的!無論我們腳往哪兒一踏,神就要祝福我們。既然這樣,我們享受就好了,什麼也不要怕了!」以色列人有神應許給他們的大福,但這些人完全不懂應許有多寶貴。所以四百三十年以後,神就來得著一個人 ── 摩西,賜下一個東西 ── 律法。神說,「你們不懂得珍惜,所以你們失去了享受的能力。現在我要把你們擺到律法下面。藉著律法,我要告訴你們:你們是怎樣的一班人。」

律法叫你知道你做不到

  假設我說,「你只要每天早上起來讀聖經、呼喊主,我保證你一定有主的同在。」這就是應許。你就講了,「早晨不讀,晚上讀不行嗎?」行。「晚上不讀,半夜行不行?」也行。「我根本不讀行不行?」那不行!我就要說了,「現在我規定你天天讀!」這個「規定你天天讀」就是律法。一開始是個應許 ── 只要你翻開聖經,主的同在就來了。但因著你偏偏不讀經,我就規定你天天照表操練、每個禮拜向我報告,這叫什麼?律法。而你也說,「現在有人管我了,我一定會讀得特別好。」結果你卻發現:你越來越不會、也不想讀聖經。所以律法的目的是告訴你:人作不到這個律法,人不能憑自己達到神的要求。律法叫人知罪。

主耶穌生在律法之下

  感謝神,就在這時候,我們的主耶穌來了。祂生在律法時代,為著把我們這些墮落、與神不能一致的人,帶回到神的心意裡。當祂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祂就把所有這一切不合適的、不健康的東西,通通都釘在十字架上了。感謝主,祂復活成為賜生命的靈,就把神當初所要成就的目的完全實化了!我們這些信入基督的人,得以成為祂的身體、祂的教會、祂的見證。所以,這個應許的福就應驗在我們這些信耶穌的人身上。我們得著了所應許的那靈,就是得著了神應許亞伯拉罕的福(三14)。

保羅為應許辯護

  保羅很了不起!他和猶太教的人辯論,是根據舊約來辯論舊約。在他們的感覺裡,從出埃及記那裡就開始有摩西,然後有律法、會幕、節期、祭司的職分……。所以,他們認為神所有的工作都在律法裡面。可是保羅很有意思。他說,「舊約一共有幾卷呢?」猶太教信徒講,「38卷。」(因為在他們的腦袋裡,摩西之前的不算。)保羅說,「不,是39卷。」第一卷是創世記,裡面有什麼呢?有神的應許、神的約!「應許」這個字太重要了!如果神首先的工作是祂的應許、祂的約,那麼律法就不能勝過應許,律法中的條例、會幕、祭司的體系,都不能勝過祂的約。哇!這個保羅真會辯護。

應許的靈是兒子的靈

  如果先有應許才有律法,律法就不可能高過應許。所以他說,我們得著了所應許的那靈(三14)。在這個應許裡有生命、有產業、有福份 ── 這就是靈的特點。但人是軟弱失敗的,所以保羅說,你還有個兒子的靈(四6)。應許的靈叫我取用一切屬天的祝福、屬靈的實際。但如果因著我的軟弱限制,叫我不能完全享受應許的靈時,別忘了:應許的靈在運作的時候又是兒子的靈。兒子的靈就是你在生命上和神有關係,叫你一無害怕地到父這裡來。不要說,「主耶穌,不好意思啊,我又來了!」主說,「你有個兒子的靈,你隨時都可以來啊!我的一切都是你的!你是我的兒子,因為你有一個兒子的靈啊!」兒子的靈叫你和主有一種說不出的親密。不論你是剛強、軟弱、喜樂、悲哀、有主同在、無路可走,要記住:你有兒子的靈!所以你隨時可以說,「哦,主啊,我來了!」(韜)

佳句摘錄

他們沒有自信!屬神的人對肉體的信賴已經破壞,他們只有全心全意地投靠祂,這一點使他們與其他的人迥然不同。

── 倪柝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