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長到主的婚約裡

成長到主的婚約裡

04/08/2011

週五:讀經信息

──等到有一天我認識了,我乃是主的冠冕,那時候我就懂了,我再也「逃」不掉了。──

        雅歌三章11節,「錫安的眾女子啊,你們出去觀看所羅門王!頭戴冠冕,就是在他婚筵的日子、心中喜樂的時候,他母親給他戴上的。」 

  這裡的冠冕,在寓意上可指所羅門王的佳偶。基督徒的成長是非常奇妙的,你若認識一點屬靈的事,你就會告訴主,「主啊,我不願意成為一個作禮拜的基督徒,我願意作一個追求你的基督徒,我也願意成為你的冠冕,並活在你的婚約裡。」

        三章11節的婚娶是一個約,也就是說,從此以後我這個人就受主的限制了。在沒有成為主的冠冕之前,無論你有多少的奉獻和禱告,認真說,你還是自由的;直等到你認識了,你乃是主的冠冕,那時候你就懂,你再也「逃」不掉了。

  有一位弟兄全時間服事多年,有一次他講信息:「最近我不知道怎麼回事,但是我裡面有一個感覺,我總是屬乎主的。」那時我還年幼,聽見他的話就傻了,「這麼屬靈的弟兄,怎麼還要作見證,我總是屬於主的?」後來才知道,我的「屬於主」和他的「屬於主」是不一樣的。我的屬於主,是可以溜的;他的屬於主,是溜不掉的。

    後來我自己有點成長,我就懂了,開頭我們愛主,無論我們多愛主,我們這個人還是自由的。要找職業了,我們是自由的;要到去哪裡過教會生活,我們是自由的;要娶妻子、嫁丈夫了,我們是自由的;要買房子、買車子,我們也是自由的。無論你怎樣把自己奉獻給主,你還是自由的。直到有一天,你長到一個地步,你和主的性情產生了一種奇妙的調和,奇妙到一個地步,你和主是同性情的,你就成為主的冠冕,也就是在婚娶的日子,你這個人活在一個約的裡面。

  譬如,你居住的地方,是主要你住的,還是你自己要住的?房子是主要你買的,還是你自己買的?你在公司上班,是誰要你上班的?是主要你去上班呢?還是你自己去的?弟兄們,慢慢的你就會長出一個約來。當你長出這個約的時候,主是非常的喜樂。主會說,「我太喜樂了!現在我終於得著這一位佳偶了!從此以後,這一位不會離開我了;從此以後,這一位要一生緊緊的與我聯結在一起了。這一位就是我的佳偶,是我的妹子,也就是我的新婦(五1)。」

參閱:《愛裡的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