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在神的主權之下

服在神的主權之下

05/07/2012

週一:造就信息

──一切都是神的主宰,我們只能作一個服在神的主權之下的人。──

        撒母耳記上二十六章9節,「…有誰能伸手害耶和華的受膏者而無罪呢?」

        聖經記載,大衛來到西弗,掃羅和他挑選的三千精兵也下到西弗的曠野,要在那裡尋索大衛(2節)。有一天晚上,大衛同他手下的一個人──亞比篩,進了掃羅的營帳,掃羅和他周圍的人都正在熟睡(7節)。亞比篩說:「現在神將你的仇敵交在你手裡,求你容我拿槍將他刺透在地,一刺就成,不用再刺。」(8節)這一次,神似乎的確把掃羅的性命交在大衛的手裡,由他決定。

  但是大衛卻說:「不可害死他。有誰能伸手害耶和華的受膏者而無罪呢?」(9節)大衛的領會是,掃羅是神的受膏者,他向神負責,神也向他負責。大衛深知「受膏」的意義。所以,他只拿走了掃羅的刺槍和水瓶,而掃羅的人卻一路熟睡,因為神使他們熟睡(12節)。

  大衛走遠之後,就在山頭上呼叫押尼珥說:「你為何沒有保護你的王呢?你不是以色列中最英勇的戰士嗎?你民中有人進來,要殺害你的王,而你竟然沒有保護你的主人。你未善盡職守、護衛神的受膏者。現在你看,這是你主人枕頭旁的水瓶和刺槍。」(參13-16節)

  大衛沒有責怪掃羅,卻責怪押尼珥。其實,他原本很可以大大方方地嘲笑掃羅,叫掃羅放棄追殺他的意願,因為神根本不與掃羅同在了。表面上,大衛拿走的是掃羅的刺槍與水瓶,但他所摸著的卻是掃羅的爭戰與生活。大衛可以說:「掃羅,你看,現在你既不能打仗、也不能生活了。我控制了一切,你回家去吧!」然而,大衛卻責備掃羅的侍衛押尼珥,責怪他沒有好好保護他的主人 ──受膏的王。

  因著大衛所流露的度量,掃羅又一次深受感動。大衛有兩次機會可以任意對待掃羅,但是兩次他都放掃羅走了(參廿四4-7)。大衛甚至還稱掃羅為他的「主」(廿六17)。

        從這一點來看,我盼望教會中再沒有弟兄姊妹說:「我們的長老不好!」因為事實上,全世界沒有一個長老是完美的。大衛承認,是神的揀選使得掃羅作王;他也確知,神早在他之前指派了掃羅帶領以色列人。今天我們也同樣需要認識,一切都是神的主宰,我們只能作一個服在神的主權之下的人。

參閱:《大衛:一個合神心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