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報-2004卷三-2004第十二期- 問答-帶領家人得救

帶領家人得救

來信問答

問:

  我是大陸的一個弟兄,就我們小家而言,已經全家得救。但是我的大伯叔叔姑姑家還沒有,而且難處還不少,我常常為此覺得嘆息,向主呼求。有很多的事我們都無能為力,如果他們得著主,接受主做一家之主,就什麼都好了。全家蒙福的祝福太大了。請你交通一下關於帶領家人得救的真理。我的奶奶也為此掛心,但是她太會依靠天然力量,而且有些偏愛,她也整天灌輸,但我覺得她都是肉體,我覺得她需要在情感上被割捨,在主面前受對付。是否我奶奶這一關過不好,主不聽我們的禱告呢?

答:

林弟兄你好,

  我盼望能從兩方面來回答你的問題。一方面是關於帶領家人得救的真理;另一方面是關於是不是我們的一位親屬不夠屬靈而攔阻了聖靈的工作。

  關於第一個方面,我願意引用一位頂前面的弟兄的話,《什麼是新約》第一章裡的一段話。第一章說到:「應許是與事實不同的,應許是將來的,事實是已往的。應許是要作的,事實是已作的。應許是神要為人作什麼,事實是神已經為人作成了什麼。應許是你們若這樣,我就這樣;事實是神愛我們,知道我們的無能而為我們所成功的事情。應許有許多是有條件的;我們履行了條件,就要得著所應許的。事實並不需要我們苦求,只要我們看見了事實是事實,相信事實是事實就可以了。」

  全家得救是主藉著使徒保羅的口所陳明的應許,「當信靠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十六31)但是這裡沒有說明家的定義,也沒有說明信是僅僅指著接受主耶穌說的。所以我們只能說一個原則,一個信主的人,他的家的範圍大小是聯於他的信心的範圍大小。在我們的經歷裡,的確看見許多信主的人帶領全家都得救,這是主的恩典,也是因著這些信主的人履行了一些條件。

  1. 他們大都是活活潑潑喜樂的住在神聖的生命裡,而叫家人產生了羨慕。
  2. 他們向著主有絕對的堅持認定,無論他身上有多少逼迫,都不會改變他的地位。這堅持叫他的家人知道他所信的必定是真實的。
  3. 他們或許有軟弱的時候(這樣的軟弱,通常是容易被愛他的家人所忽略的),但是他們不會改變他們的追求,他們仍然過彰顯神的生活,熱心事奉,也活在教會生活中。
  4. 他們中間許多位都知道如何取用教會作他們的保護、扶持和加力。
  5. 他們會請年長的弟兄向長輩們傳福音,也請年輕的弟兄向晚輩們傳福音,也會在合適的時候帶領親屬參加聚會。

  關於你說到老人家的情形,我不敢說這是不是屬靈的,但我可以說這是很普通的事。我感謝神,從你的信中得知你是一個有追求的弟兄,你能領會一點人天然的力量,情感需要割捨,肉體也要在主面前受對付。但我也盼望在你這純真的追求裡,不要過分儲備屬靈先期的知識,更不用所知道的去衡量其他聖徒,尤其是你所愛的人。

  主用保羅的話提醒我們,「若有人自以為知道什麼,按他所當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林前八2),所以我們要學習在愛裡建造人。從你的信中,可以感覺這位老姊妹是一位可愛且愛主的姊妹。她在她的度量和認知裡,作她所認為合適的事,也許我們不覺得完全得體,但是主照樣愛她,也祝福她。但願主祝福你,照著祂所給你的心願叫你更成長,更裝備,更得著豐富的生命,也叫你長成眾聖徒(包括家人)的祝福。

朱弟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