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靈-筵宴所-屬靈豐富-真理- 007 聖經中三個特別的辭(一)

聖經中三個特別的辭(一)

筵宴所/真理 007

  「你起來站著,我向你顯現,正是要選定你作執事和見證人,將你所看見我的事,和我將要顯現給你的事,見證出來;」(徒二六16)

顯現(Appear,Optanomai

  聖經中有三個很特別、很重要的辭,第一個就是顯現。

  主耶穌對使徒保羅說,「你起來站著,我向你顯現。」這裡「顯現」這個字,根據 Vine 的「希臘文字義研究」告訴我們,它是從 ops 眼睛這個字來的,在被動式用作「被看見」或是「顯現」;我被你看見了,就是我向你顯現。在客觀方面是指與所看見的人或事有關(林前十五5~6);這意思是說,你看見我了,我就成為影響你的。在主觀方面,是指與一個內在的印象或是屬靈的經歷有關;換句話說,主給我看見了,主向我顯現了,就叫我這個人的經歷改變了。

  為什麼我要強調這個辭呢?因為今天有許多基督徒,他們只愛聚會,只愛聽道,但是回家以後,卻是依舊不變。無論聽了多少篇道,聚了多少次會,不知道為什麼,就是不影響他這個人。他們一個個都很愛主,一個個也都願意為主擺上,也肯花代價參加聚會,每次聚會也覺得很享受;但是一年過一年,他們就是沒有改變。基督徒之所以沒有改變,就是因為沒有主的顯現;若有主的顯現,人就會改變,因為顯現會帶進一些對基督主觀的經歷。

  所以 Kittle 的精編本裡指出,「顯現」這個字在新約裡是指復活裡的顯現。主來了,祂樂意向你顯現,祂一向你顯現,就把復活分賜到你裡面去了。

(摘自  我的一生,第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