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報-2004卷三-2004第一期- 詩歌賞析-我是個罪人蒙主恩!

我是個罪人蒙主恩!

大本詩歌第251首

詩歌賞析

一、一切我所有,無非是接受;全是恩所賜,在我信之後;
  所以不自誇,也不自尊,我是一個罪人蒙主恩!   

副歌 我是個罪人蒙主恩!我是個罪人蒙主恩!   
   這是我身分,榮耀歸給神,我是個罪人蒙主恩!

二、從前我愚昧,罪惡轄我心,使我的腳步完全遠離神;
  今被主尋回,能不歡欣?現今是個罪人蒙主恩!  

三、流淚有何用,功行有何效?若非神憐憫,滅亡怎能逃?
  前我因有罪,不敢近神,現今是個罪人蒙主恩!

四、我愛我救主,心中樂歡騰,我這蒙恩人不能不說明;
  讓我再說明 ── 用盡聲音 ── 我是一個罪人蒙主恩!

  大本詩歌第251首是很有靈感也很基本的的一首詩。第一節說:「一切我所有,無非是接受;全是恩所賜,在我信之後;所以不自誇,也不自尊,我是一個罪人蒙主恩!」這麼說並不簡單,因為基督徒比世人還要面子,基督徒不但要人的面子,還要神的面子,還要保護他那個墮落的人的面子。但是這首詩很有意思,他這個人沒有什麼面子,他說,「一切我所有,無非是接受」,沒有什麼東西不是主給我的,「全是恩所賜,在我信之後;所以不自誇,也不自尊,我是一個罪人蒙主恩。」

  你不要以為罪人蒙恩是最基本的道理,有的人一輩子還說不出這一句話來。你能不能講,我什麼都不是,我不過是個罪人蒙主恩?如果你真有這種體認,那你就會是一個為主而活的人。

  副歌說:「我是個罪人蒙主恩!」這句話很痛快,因此再講一遍:「我是個罪人蒙主恩!」寫完以後,他沒有什麼好的發表了,事實上也不可能有什麼好的發表,所以他說:「這是我身分,榮耀歸給神,我是個罪人蒙主恩!」這首詩唱起來是叫人很有感覺的。

  第二節說:「從前我愚昧,罪惡轄我心,使我的腳步完全遠離神;今被主尋回,能不歡欣?」我們今被主尋回,怎麼能不快樂?然而我們這個人很古怪,我們是生在律法之下,活在律法之下,長在律法之下,然後被律法定罪,死而後已。因此在我們的感覺裡,我們是「今被主尋回,怎不追求?今被主尋回,怎能不熱心服事?」我們往往任何事情一來,馬上就照著幹了,這就是律法。很少人能夠領會,一種得救、被主尋回之後的喜樂,那是得著神聖生命的逍遙。所以寫詩的人再說:「現今是個罪人蒙主恩!」

  第三節說:「流淚有何用,功行有何效?」流淚是指著自己,功行是指著你所追求的方式。我看見自己是這麼軟弱,這麼失敗,我不好意思見人,更不好意思見神,所以我成為一個流淚的人。但是流淚又有什麼用呢?因此我就竭力追求,我就進入一切的豐富,我就活在現今的流中,這就是功行,然而「功行有何效?若非神憐憫,滅亡怎能逃?」

  我願意告訴你,就算是最好的屬靈操練,若是沒有基督,那只會把你搞死而已。因為任何取代基督的人事物,都是基督所厭棄的,都是基督所厭惡的。你高舉一個人過於基督,主不會喜歡的;你高舉一個方法過於基督,方法會死的。我在教會生活中快五十年了,我看過多少的做法,多少的方式,如同寫詩的人所說的,若不是神憐憫,是難逃滅亡的。所以接下來他說:「前我因有罪,不敢近神,現今是個罪人蒙主恩!」這首詩歌雖然淺,卻實在是摸人!

  第四節說,「我愛我救主,心中樂歡騰。」這裡寫得不夠好,好像是故意寫出來打結的,但是唱起來還是很順。「我這蒙恩人不能不說明」,這些話感覺上似乎不像一個受過教育的人寫的,然而卻很實在。「我這蒙恩人不能不說明;讓我再說明 ── 用盡聲音 ── 我是一個罪人蒙主恩!」(韜)

── 摘自《多倫多華語十月追求》信息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