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靈-筵宴所-屬靈豐富-事奉- 004 作見證人-見證所見的事和將要見的事

作見證人 ── 見證所見的事和將要見的事

筵宴所/事奉 004

  「你起來站著,我向你顯現,正是要選定你作執事和見證人,將你所看見我的事,和我將要顯現給你的事,見證出來;」(徒二六16)

  主耶穌選定保羅作執事,這個執事就成了一個見證人,見證「你所見的事和將要見的事」。

  如果我問你,你信主多年了,能不能起來說一些你所看見的事?我怕有許多人說不出個所以然來。但是,你如果要我講講主的事,我就可以講很多,而且都是真正的事。我可以告訴你,什麼時候發生什麼事,主怎麼樣向我顯現,主怎麼對我說話,主怎麼帶領,主怎麼用祂的權能來保守……等等,因為我看見祂的事太多了。但是弟兄姊妹,即使是這樣,我還要說,這還不夠!為什麼?因為主還願意再顯現,主還有更多的事要顯現。

  我們的一生,必須是顯現加上顯現,啟示加上啟示的一生。所以主說,「將你所看見我的事,和我將要顯現給你的事,見證出來。」有時候我們很容易自滿自足,聖經才讀了一遍,就以為知道了很多;主稍微有點祝福,馬上就覺得自己是何等人,竟能經歷這樣多的基督。但是你要知道,主還要把更多的事顯現給我們。

  我信主四十多年了,新約聖經讀過總有一百遍,舊約也有幾十遍,講道也講了幾千篇,有的時候我也想退休。但是主總是說,「我還願意再向你顯現,我還有更多的事要給你看見。」所以我雖然老了,但是我還不夠;我雖然想退休,但是我真不敢退休;因為我知道主還有很多事要向我顯現,並且主還要我把我所看見關於祂的事,和祂將要向我顯現的事見證出來。

  主沒有呼召保羅作傳道,主是呼召保羅作見證人。許多人常常說,「我不要世界了,我要傳道去。」但主耶穌要說,「我沒有要你作傳道,我是要你作我的見證人,把你所看見關於我的事,我還要給你看見的事,和我不斷向你顯現的事,都見證出來。」

(摘自  我的一生,第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