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靈-筵宴所-屬靈豐富-福音- 004 與人同享這福音

與人同享這福音

筵宴所/福音 004

  「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享這福音。」(林前九23)

  你要知道,一個蒙召受差遣的人,他當然會是一個傳福音的人。但是你要注意,一個傳福音的人,應該就是一個與人同享這福音好處的人(林前九23),並且他傳福音,叫人得著這福音的時候,也是他自己被這福音所構成的時候。

  傳福音有兩種,有人傳福音,把人說服了,人也信耶穌了,但是他自己沒有得著福音的好處,他只是傳福音。也有人傳福音,他是在神的複製裡來傳,他是在基督裡,在神的所是裡,在神的信實裡,在神的大能裡來傳這個福音。他一邊傳這個福音,一邊就讓這福音的實際在他的身上再經過;他傳福音給人,他也讓福音來經過。然後,這個福音就成為他的構成。

  不是每一個傳福音的人,在傳福音的過程裡都得著福音的好處。有的人傳福音,越傳,他自己越有神。有的人傳福音,就只是把福音傳出去,自己並沒有神。你知道為什麼嗎?因為一個真正的呼召,是必須在一切屬靈的過程中,都讓你經過神,也都讓神經過你;都讓你得著神,也都讓你經歷神,都叫你得著福音的好處。

(摘自  健康有效事奉的運行和運作,第二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