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報-2003卷二-2003第八期- 初信-重生-重生前的你

重生前的你

初信:重生

重生前,我們是全然無望的罪人,是在可憐悲慘的地位上。
如今,我們與從前的地位已經無分無關了。
藉著重生,我們完完全全自從前的地位裡被遷移出來了!

  我們重生時得著了地位上的改變。聖經告訴我們:「祂拯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入祂愛子的國裡。」(西一13)

  得救前,我們的地位是在黑暗的權勢裡;得救後,我們的地位是在神愛子的國裡。藉著重生,我們從撒但的國遷入神的國。我們的地位已經改變了。

  若要鑑賞重生所得著的新地位,我們必須先來看重生前的地位。我們要從八方面來看重生前的地位。

在黑暗裡

  我們重生前是在黑暗裡。那時,我們不能清楚認識一切的事物,我們對神的事是瞎眼的,對人生的目的也是如此。我們不清楚神是不是真的存在,也不清楚我們需要一位救主。我們的人生是空虛無目的的,所以我們是在黑暗裡的。

  歌羅西書一章十三節告訴我們,我們藉著重生就從黑暗的權勢遷移出來了。主耶穌向使徒保羅顯現後,給了他傳福音的託付,要差遣他到外邦人那裡,主說:「我差你到他們那裡去,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轉入光中,從撒但權下轉向神。」(徒二十六18)

  彼得前書二章九節也告訴我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祂奇妙之光者的美德。」這些經節向我們證明,我們重生前的地位就是在黑暗裡。

在撒但的權下

  重生前,我們是在撒但的權下,也就是在神仇敵的權下。馬太福音十二章二十六節說:「若撒但趕逐撒但,他就自相分爭,他的國怎能站住?」這裡說出撒但在地上有一個國度,人若沒有得著重生,他們就仍然在撒但的國度裡,也在他的權下。所以,主託付保羅到普天下去,使萬民從撒但的權下歸向神。

  當然,人總是認為他們是屬於自己的,也是在自己的權下,更深信他們能照著自己的想法來過生活。但根據聖經,沒有任何一個人是在他自己的權下。每一個人,或者是在撒但的國裡,或者是在神的國裡;每一個人,或者是在撒但的權下,或者是在神的權下。你若得了重生,你就已經進入神的國,也已經被帶到神的權下。但你若沒有重生,你就仍然在撒但的權下。你也許認為你是自己的主人,但實際上你是在撒但的國裡,撒但才是你真正的主人。人若不願意接受主耶穌,無論他是誰,無論他活在什麼情形裡,也無論他做過什麼事業,撒但都是他的主人。人若不願意接受主耶穌,他仍然是在撒但的權勢和控制之下 ── 這就是我們重生前的地位。

在罪裡

  我們重生前是在罪裡。羅馬書三章二十三節說:「因為眾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對全人類來說,我們對許多不義的事沒有感覺,甚至一直觸犯神也沒有感覺。我們不僅生在罪中,也住在罪中,更要死在罪中。我們重生前整個的生活,從上到下,從裡到外,無論大事小事,都是在罪裡面。

在死裡

  我們重生前是在死裡。聖經告訴我們:「這就如罪是藉著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藉著罪來的,於是死就遍及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五12)罪和死是緊緊相連的。我們因著在罪裡面,所以我們就在死裡面。「在死裡面」最好的描述,就是沒有感覺,這個「死」特別是指我們人的靈死了。所以,以弗所書二章一節說:「而你們原是死在過犯並罪之中。」我們這一生也許非常忙碌,忙於許多的事,但是我們的靈對神卻毫無感覺。我們就像行尸走肉一樣,不知道人從哪裡來,要往哪裡去。我們離神非常遙遠。等到我們重生之後,我們才領會:「原來我這一生是滿了死亡的。我活了這許多年,但事實上我是一直住在死裡面。我對神從來沒有任何感覺。」所以在重生前,我們是在死裡面。

在神審判之下

  我們重生前是在神審判之下。羅馬書三章十九節:「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堵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的審判之下。」這說出神在舊約時代頒賜律法,是為了叫全人類都落在祂審判之下。

  因著神頒賜了律法,人就能認識自己真實的光景。藉著頒賜律法,神似乎向全人類說:「我非常關切人所做所行的一切!我造人的目的,並非要他們成為罪惡墮落的。我要藉著頒賜律法,叫他們認識自己不義的光景,好激發他們對救恩的需要。」所以,我們重生前是在神審判之下。

被定罪

  我們重生前是被定罪的。被定罪,意即被發現是有罪的,全然不蒙稱許的。羅馬書五章十六節說:「因為審判是由於一次過犯而定罪。」對我們來說,神的審判是以至於定罪的。

  約翰福音三章十八節又說:「信入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入神獨生子的名。」所以,我們在重生前是在被定罪的地位上。

是不潔與不法的奴僕

  我們重生前是不潔與不法的奴僕。我們在重生前乃是奴僕,這是我們的地位。羅馬書六章十九節,「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我們是給不潔與不法作奴僕,也無法從其中得著釋放。

  我們也許多次嘗試要改變奴僕的地位,譬如說,我們知道我們身上有許多東西是不潔的,甚至是不法的,於是我們立志說:「我不會再這樣作了。」然而,我們裡面有一種權勢,叫我們不得不作不潔不法的奴僕。我們在心思裡知道什麼是對的,但是我們裡面卻沒有力量來改變任何情形。我們是給不潔與不法作奴僕。這是我們重生前全然無望的地位。

是可怒的兒女,悖逆之子

  我們重生前是可怒的兒女,悖逆之子。以弗所書二章二至三節:「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著這世界的世代,順著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那現今在悖逆之子裡面運行之靈的首領;我們眾人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在我們肉體的私慾裡,行事為人,行肉體和思念所意欲的,生來就是可怒的兒女,和其餘的人一樣。」這是我們生來的性情與地位。

  我們在年幼時就有悖逆的傾向。我們對父母,對師長都是悖逆的。我們長大以後,對神也是悖逆的。我們信主以前,對任何有關耶穌的話題反應都非常強烈。我們可以談政局,可以談經濟,可以談哲學,也可以談宗教,但若有人說「你需要信耶穌」,我們立刻會說:「不要跟我談這個!」重生前我們是悖逆之子!

  約翰福音三章三十六節說:「信入子的人有永遠的生命;不信從子的人不得見生命,神的震怒卻停留在他身上。」因著我們對神的兒子是悖逆的,我們就落到神的震怒之下,成了可怒的兒女。

我們已經被遷到新的地位上

  重生前我們是全然無望的罪人,是在可憐悲慘的地位上。但現在我們得了重生,我們就不再落到黑暗裡,不再被神審判
,也不再被神定罪;我們不再作不潔與不法的奴僕,也不再是可怒的兒女以及悖逆之子。我們如今與我們從前的地位已經無分無關了。感謝主!我們藉著重生,已經完完全全從我們從前的地位裡被遷移出來了!(韜)

信息釋放時地:1977年12月‧克里夫蘭
相關聖經經節:西一13,徒二六18,彼前二9,太十二26,羅三23,五12,三19,五16,約三18,36,羅六19,弗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