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在見證上的成全

彼得、彼得

在路加福音第六章裡,當主成為各方百姓的醫治之後,馬上祂就告訴門徒,關於在神聖的屬性和人性的美德中所有的見證和教訓。

關於這教訓,路加福音和馬太福音的記載是不一樣的。馬太福音是給我們一個憲法,記載在五至七章,而路加福音是給我們一個原則,記載在六章二十至四十九節。

根據路加福音,在這教訓的開頭,主「舉目看著門徒說,貧窮的人有福了,因為神的國是你們的」(路六20),然後才一路說到「…要愛你們的仇敵,善待恨你們的人…因為沒有好樹結壞果子,也沒有壞樹結好果子」(路六27,43)。這是一段長的教訓。

路加福音教訓的原則

主在這段教訓中,給門徒們兩個原則。

要成為一個醫治人的人。

醫治人的根基乃是主的見證,這見證就是主自己在門徒身上的構成。

所有的教訓都必須是從見證裡生發出來的。

所有的教訓都是從見證裡出來的,在這原則下,彼得學習到,他若不是這個見證,他就不能給人這個教訓;只有當他成為這個見證,他才能根據他的見證來給人教訓。

弟兄姊妹,在這裡,彼得的學習,也必須是我們的學習,好叫我們所講的是我們的所是,我們所講的是我們的構成,我們所講的是我們的活出,我們所講的是神在我們身上工作的結果。(<<彼得,彼得>>, pp. 5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