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篇 在罪上死了 ── 與基督的聯合(一)
(本篇信息未經講者校閱,僅供追求用) 經節: 另譯,「這樣,我們可說什麼?我們可以仍留在罪中,叫恩典增多麼?絕對不可!我們這向罪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恢復本) 字義: 「罪」(hamartia,sin)是單數的,是指著罪性。 「在罪上死了」在文法上是間接受格,也可譯作「向著罪死了」。 就著所是來說,一個在聖化過程中的人,他向著罪已經死了,因此不該再像從前一樣,持續的、習慣性的住留在罪中。
「在罪上死了」── 向著罪是死的 聖化是蒙恩者一生的經歷,也是經歷在基督的生命裡得救的過程(羅五10另譯)。到了羅馬書第六章,這個過程更可說是我們與基督聯調合併的過程。恢復本把這一章分作三個大段,第一段是從一節到五節,說到我們與基督的「聯合」,是聯於我們的所是;第二段是從六節到十一節,說到我們的「知道」和「算」(「看」另譯,六11),是聯於我們的經歷;第三段是從十二節到末了,說到我們的「獻」,是聯於我們的生活。這一章讓我們看見,我們在與基督聯調合併的過程中,有三個方面:第一、是我們的所是,第二、是我們的經歷,第三,是我們的生活。 第六章一開始說到,在聖化的過程中,我們的所是如何。保羅在第五章的末了說,「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五21)既然恩典藉著義作了王,我們也因著主耶穌基督得著永遠的生命,恩典又是這麼豐富、這麼滿溢(五17),我們是不是可以放心去犯罪,好叫神的恩典顯多呢?這就是保羅在第六章的開頭所提的問題,「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麼?」(六1) 保羅很肯定的說,「絕對不可!」(六2)為什麼不可以仍在罪中,好叫恩典顯多?因為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六2)?「在罪上死了」也可譯作「向著罪死了」。換句話說,我們的所是改變了,我們向著罪已經是死了。這就是基督徒!基督徒就是向著罪死了的人!保羅在加拉太書也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加二20)。我們已經死了,是與基督同死了,向著罪、向著世界、向著肉體都是死了,所以不能在罪中活著了。 「在罪上死了」── 不「住留」(epimeno)在罪中 「仍在罪中」照原文也可譯作「住留在罪中」。使徒行傳十章四十八節說,「就吩咐奉耶穌基督的名給他們施洗。他們又請彼得「住」了幾天。」這裡就是用 epimeno 這個字。所以六章一節也可以譯作,「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住留」在罪中,叫恩典顯多麼?」「留」表示我們曾經在罪的權勢之下,如今要從這個權勢裡出來,不能再留在其中;「住」表示我們雖然從罪的權勢裡出來,罪的權勢並沒有從我們身上離開,所以要小心,不能再像以前一樣住在其中。 Epimeno 是由 epi 加上 meno 合成的。Meno 的意思是「住」,而 epi 則有「持續、習慣性」的意思。就好比 ginosko 是「認識」的意思,而 epiginosko 則是「加強、充分的認識」。歌羅西書說到,「願你們在一切屬靈的智慧悟性上,滿心知道(epiginosko)神的旨意。」(西一9下)所以 meno 加上 epi 就表示持續的、習慣性的「住」。 「住」不是一件小事。我認識一位弟兄,他所住的房子完全是為著教會生活。臥房非常小,孩子的房間也很小,但是客廳很大,好為著和聖徒們交通;地下室也很大,為著孩童服事的空間。人只要一看到那棟房子,就知道它是以教會生活為中心的,這就叫作完全的、充分的 epimeno 在教會生活中。我再舉一個例子,大多數來到美國的中國人,起先都是租一間公寓,只要能住就可以,要求不多,只是 meno 在那裡,沒有太多的挑剔;但是幾年以後,打算長久留下來了,就會考慮買房子。這時候就沒有那麼簡單,因為不僅是 meno,還要 epimeno。 這一節裡的「罪」(hamartia)是單數的,指著我們的罪性(sin)。保羅並沒有否認,基督徒即使信主了,罪性仍然沒有除去,罪性仍然叫他會犯罪。但他卻說,基督徒不能持續的、習慣性的、經常的住在罪性裡。這就是為什麼,保羅在這裡用了一個很強的字 ──epimeno。他並不是說,我們絕不會meno在罪中;而是說,我們絕不能 epimeno 在罪中,也就是持續的、習慣性的住在罪中。我們不能再像以前一樣,在罪裡快樂的住著、誇耀的住著、完全的住著,這是絕對不可以的!就好像貪婪會在我們身上發動,但是我們絕不能成為一個貪婪的人,也就是持續的、習慣性的住留在貪婪裡。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要認識,「罪」(hamartia)在我們裡面是有運行的,這個運行會藉著各種不法、不合適的事在我們裡面發動,叫我們喜歡住留在它的裡面。不可否認的,在我們的經歷裡,我們如今仍然 meno 在罪裡,我們還在肉體的限制裡,要一直等到基督再來的時候,罪的權勢才會完全消失,我們才能完全脫離罪的轄制。在主還沒有回來以前,我們或許還會 meno 在罪上,但我們卻不能 epimeno 在罪裡。無論我們是多聖潔、多愛主的基督徒,罪隨時都是我們的試探和網羅。 更明白的說,什麼叫作持續的、習慣性的住在罪裡?就是「犯罪」在一個人身上成了一種習慣、生活、甚至成了「癮」。若是有一個基督徒打了一次麻將,覺得犯罪了,就去向主悔改,得著主的赦免;但是他心裡想,「其實再打一次麻將也無妨,只要打完以後禱告禱告,就可以得著赦免了!」於是就毫不在乎的繼續打麻將,不僅白天打,晚上也打,漸漸的就住留(epimeno)到麻將裡。他不僅是偶爾一次的犯賭錢的罪,而是成為他的習慣了。 在經歷裡,罪是會滋長的,我們要非常儆醒的保守自己,不住留在罪中,不讓罪在我們身上有任何滋長的機會,這就見證了我們是一班向著罪死了的人。(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