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讀經-羅馬書專題讀經-輯三-第四十三篇 得為後嗣-稱義的表樣(四)

第四十三篇 得為後嗣

── 稱義的表樣(四)

羅馬書專題讀經
輯三 稱義

(本篇信息未經講者校閱,僅供追求用)

經節:
  「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那裡沒有律法,那裡就沒有過犯。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和合本,羅四14~16)

字義:
  羅馬書四章十四節的「後嗣」(kleronomos,heir)也可譯作「承受產業的」(太二一38)。「後嗣」和生命有關,說出「稱義」不僅是地位上的事,也是生命的事。

「得為後嗣」── 因著信、屬乎恩

  羅馬書四章十四至十五節說,「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那裡沒有律法,那裡就沒有過犯。」在律法還沒有頒賜之前,並非人就沒有過犯,只是過犯顯不出來而已。十六節又說,「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我們能成為神的後嗣,並不是因著律法,而是因著信,並且屬乎恩,好叫神的應許能歸給我們。

  這裡所說的「應許」就是十三節的「承受世界」,「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羅四13)這承受世界的應許,不但歸給那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四13,16)。本乎律法的以色列人,藉著信得著了「承受世界」的應許;我們這一班本乎信、屬乎恩的聖徒,也同樣得著「承受世界」的應許(太五5,雅二5)。

「得為後嗣」── 在生命裡承受世界

  「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羅四14)「承受」和後嗣有關,後嗣又和生命有關。「稱義」不僅是地位的問題,也是生命的問題。如同父母和兒女的關係,不僅是地位上的,更是生命上的。神對我們的「稱義」,不僅是地位上的事,也是生命的事。

神聖生命的聯結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對「稱義」的真實經歷,首先是神聖生命裡的聯結。有一次,有一位在基督裡頂屬靈的弟兄,他和我談起一位聖徒。談到後來,他覺得非常無奈,突然問我一個問題,「你說這個人到底重生了沒有?」我就回答,「你為什麼這麼說?」他就說了,「在經歷上,得救是一件事,重生又是另一件事。」當時我得了開啟,原來神的赦免是一件事,神的生命是另一件事。神赦免我們的罪是一件事,神進到我們裡面作生命又是另一件事。在健康的情形裡,這兩者在信主的時候是同時發生的,也應該是同時顯明的。這也說出,「稱義」不僅是地位上的,也是我們在神聖生命裡與神的聯結。

  在我們得救的時候,神就赦免了我們一切的罪,神聖的生命也進到我們裡面,使我們被稱為義、得著神聖的生命、在神聖生命裡與神聯結。藉著神聖生命的聯結,這位三一神將祂所經過、所成就的一切,種到我們裡面。在這一刻,我們所得著的是不能朽壞的種子,這就是彼得前書告訴我們的,「你們蒙了重生,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是藉著神活潑長存的道。」(彼前一23)既然是種子,就是生命,這生命能顯出生命的聯結、生命的發芽、生命的成長、以及生命的茁壯。

神聖生命的範疇

  親愛的弟兄姊妹,當我們被稱義以後,我們整個人就進到一個生命的範疇裡,也活在這範疇中。這一瞬間可說是一個「大遷移」,把我們從死亡被遷移到復活裡,從枯寂中被遷移到生命裡,而我們這個人也站在一個新的地位上,活在一個新的領域裡。當一個人說,「主啊,我接受你作我的救主!」就在那一瞬間,他在地位上被神稱為義了,他從黑暗的權勢裡被帶到另一個範疇裡去。這範疇是復活的範疇,也就是神聖、奧祕、屬天、生命、永遠的範疇。

  「範疇」比「範圍」的意思還要廣。範圍多半是平面的,而範疇則是立體的,包括前後左右、裡外上下,都在這範疇裡。我們一得救,在地位上,神立刻把我們從定罪裡帶到稱義裡,從定罪的範疇帶到神聖、奧祕、生命的範疇裡,叫我們的生活行動都在這範疇中。只有在這個範疇裡的人,才是神所稱義的人。也許我們還有許多的軟弱,也許在我們身上還沒有太多稱義的實際,然而,我們既然在這個範疇裡,神就要不斷在我們身上加深祂稱義的實際。

神聖生命的成長

  一個人得救的時候,在他身上發生了兩件事:他的地位改變了,他的生命也改變了。稱義有兩面,一面是地位上的,另一面是生命上的。當我們說,「感謝主,神稱我為義了,我的罪都得著赦免了,我的問題都解決了,我的難處都沒有了,神稱我為義了!」這是對的,但這只有地位上的一面。「稱義」還有另外一面,就是生命的一面。就著地位這一面,「稱義」是聯於我們的存在;就著生命這一面,「稱義」是聯於我們一生的成長。

  我們是神的後嗣(加三29),後嗣是要「承受世界」的(羅四13~14)。「承受世界」和「後裔」有關,也和「後嗣」有關。「後裔」是生命的事,「後嗣」就不僅是生命的事,還是生命成長的事。這裡的「世界」並不是外在的、物質的,而是內在的、聯於神聖生命的。就像一顆神聖的種子,種在我們裡面,在我們裡面成長,使我們長成為後嗣,長在神的應許裡,也長出神一切應許的實際,這就是對「世界」的承受。

神聖生命的活出

  在地位上來說,稱義是我們的範疇;在生命上來說,稱義要在我們身上不斷的實化。在得救的時候,我們得著了神聖的生命,成為神的兒子,有了神兒子的生命(約壹五12)。有神兒子的生命是一件事,活出神兒子的生命是另一件事。神兒子的生命從我們身上的活出,就是稱義在我們身上的實化。

  這就好比作父母的,在健康的情形裡,都是以兒女為傲。但是作兒女的並不一定能體貼父母的心意。如果一個家庭裡的孩子都讀了大學,體貼父母的心意,不叫父母掛心,就會叫父母喜樂;如果兒女又吸毒,又賭錢,又偷竊,就叫父母非常痛心。基督徒也是如此,若是神兒子的生命不能藉著我們活出來,我們就像一班長不大的孩子,在地位上是神的兒子,卻不是活在神心意裡的兒子。神願意我們活在生命裡,讓稱義的實際在我們裡面生長、擴展,將神聖的生命彰顯出來、見證出來,與那神聖、奧祕、生命的範疇相契合、完全一致。

神聖生命的經歷

  「稱義」也是我們一生的經歷。舉例來說,一個中國人剛移民到加拿大,就著地位上來說,他已經在加拿大這個國家了;就著經歷來說,他還沒有真正享受到加拿大的一切。一
不小心,我們就彷彿像一個移民到加拿大,整天住在中國城裡的中國人,過著自己的生活,和信主之前並沒有什麼兩樣!我們所進入的範疇,是屬天的範疇、是神聖的範疇、是奧祕的範疇、是基督的範疇、是那靈的範疇;我們所過的生活,卻可能是遠離神的生活。一面,我們站在「稱義」的地位上;另一面,我們並沒有在這個地位上支取、經歷稱義的豐富,以致稱義的實際在我們身上顯不出來!

  在「稱義」的範疇裡有太多的豐富,需要我們一生去支取、去經歷,好讓稱義的實際實化在我們的身上。親愛的弟兄姊妹,「稱義」絕不像我們所想的那麼簡單。它不僅是外在的,也是內在的;不僅是地位上的,也是生命上的;不僅是生命上的,也是生命的成長;不僅是生命的成長,也是在生命裡的經歷和實化。我們需要天天在這神聖、奧祕、生命的範疇裡生活行動,享受這範疇裡一切神聖、豐富的供備,主觀的經歷稱義的實際,得以長大成熟。(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