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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2015,週三
腓立比書三章13至14節,「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 向著標竿直跑…」
弟兄姊妹,你有沒有這樣的經歷,信主一段時間以後,慢慢的喜樂就消失了?你感覺,好像我在聚會裡所聽的,和我在生活裡所活出的,距離差的太遠了。其實不是距離差的太遠,而是焦點差的太遠。比方你到聚會中,有話語的供應,有愛主的弟兄姊妹,就像波阿斯的禾場一樣,人見面就說,「願耶和華賜福與你,願耶和華與你同在」(得二4)多甜美呢!在這個時候,你的焦點非常清楚:我要的就是主,我要的就是主的心意,我要的就是神旨意的成就,可是回到生活中焦點就變了。
神很特別,我們的神永遠只有一個焦點。我們注意的事太多了,我們的神注意的事永遠就是一個焦點:我所要的就是我永遠的定旨,就是我計劃的實施;所有我所作的,都是聯於我永遠的旨意。我如果叫一個人得救,是為著我永遠的目的;我如果叫一個人愛主,是為著我永遠的目的;我若在地上作一些事,這一切都是為著我的定旨。這一個焦點就是神的特點。一個越有神的人,他越有這個焦點。
但願我們都把自己奉獻給主,有一個禱告,「主啊,謝謝你,你的那個焦點永遠不變。什麽時候我的焦點和你的焦點配不起來的時候,求你提醒我,求你強烈的提醒我,把我再帶回到這個焦點上來。」你若這樣禱告,你真是一個有福的人。
註:本篇信息編自,朱韜樞弟兄於《2011年5月華語成全訓練》所釋放的信息,內容經過選編整理,未經講者校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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