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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2015,週四
哥林多後書六章3節,「我們凡事都不叫人有妨礙,免得這職分(ministry)被人毀謗。」
歌羅西書一章25節,「我照神為你們所賜我的職分作了教會的執事(minister),要把神的道理傳得全備。」
這兩個詞──執事和職事,在聖經中是很要命的。執事(minister)是指你這個人,職事(ministry)是指你的分。你的職事,是根據你這個執事這一個人。主耶穌是一個執事,祂是在聖所,就是真帳幕裡作執事(來八2),祂有新約的職事。使徒保羅是一個執事,他有他的職事。職事重在工作,執事重在構成,也就是你這個人。
好比說,一個音樂家知道一架鋼琴好不好,知道這個鋼琴多久沒有調音,音色準不準。我們聽不出來,因為不是這樣的人,沒有這個分。音樂家看到一架很好的鋼琴,他的心都在跳。執事就是你這個人。你是一個執事,你有一個職分,這個職分和你這個人是聯起來的。基督徒的難處在哪兒?是總喜歡把主耶穌,把真理,把教會,把生命,切割成人生的一部分。現在該禱告了,那就表示剛剛可以不要禱告;現在可以讀經了,那就表示剛剛可以不需要讀經。你的那個分和你這個人完全聯不起來,所有神聖的事對你都是一件事情去作而已。今天主要得著的不是這樣的基督徒,但是這樣的基督徒真多。
主所要得著的是什麽呢?是有一班人,他們是有主的,他們是經歷主的,他們是取用主的,他們是享受主的,他們是信靠主的,他們是聯於主的,在他們的生活裡,在他們的工作裡,他們和主是一致的,他們是一班有職事的執事。
註:本篇信息編自,朱韜樞弟兄於《2011年5月華語成全訓練》所釋放的信息,內容經過選編整理,未經講者校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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