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7/2015,週二
箴言三章6節,「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他,他必指引你的路。」
人活著到底是為什麼?我們人活著,應該是和神聯起來的,因為神是宇宙中獨一的根源。在人生的過程裡,什麼時候你要求的事物和「永遠」聯不起來,你就要知道,並不是這個事物沒有價值,而是它的價值很短暫。世上的事,你求不得,苦;求得了,也苦。求不得的時候,你盼望得到;得到以後,你覺得不過如此。為什麼人這麼苦?因為人和神沒有聯起來。你的存在如果和神聯起來了,你這一生就從許多折磨和失望中出來了。
在主的憐憫裡,五十多年以前我就認定了神,但並不表示這五十多年我不苦。該苦的照樣苦,作人就得苦,神沒有把不受苦的權利給基督徒。反而因著信了耶穌,你才覺得,「主啊,人生是這麼複雜!」但如果你對神有了認定,把中心轉移一下,從「我需要什麼」轉到「神需要什麼」,從「我怎麼得滿足」轉到「神怎麼得滿足」,從「我要得什麼」轉到「神要得什麼」,在你的身上就會產生一種說不出的安詳。
有人問你,基督徒生活最有價值的是什麼?你不要講,「我信了耶穌了,我不滅亡了。」這是真的,信了耶穌,我們就不滅亡了,但這個層次非常低,價值不是那麼高。如果人問你,你這一生最有價值的事是什麼,你要說,「我和神是一致的!」你和神的一致,就叫你產生一個最有價值的人生。
註:本篇信息編自,朱韜樞弟兄於《2008年1月姊妹成全訓練》所釋放的信息,內容與原信息有所出入,未經講者校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