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你的職事

10/09/2015,週五

  提摩太後書四章5節,「你卻要凡事謹慎,忍受苦難,作傳道的工夫,盡你的職分。」

  這一節的後半句可譯作,「…作傳福音者的工作,盡你的職事。」什麽叫福音?基督自己就是福音(羅一1-3)作傳福音者的工作,就是傳揚基督,供應基督,分賜基督,幫助人碰見基督,經歷基督,認定基督,這就是盡職事。

  「盡你的職事」,這是很厲害的一句話。今天你敢不敢講你有職事?或許別人要問你,「你有什麽著作?你興起了幾個教會?你有什麼職事呢?」要知道,提摩太是一個柔弱的人,是常常患病的(提前五23)。保羅講到提摩太的時候,就說我記念你的眼淚(提後一4)。可是保羅說的真好,你要作傳福音者的工作,盡你的職事。

  我們有時候把這個「職事」神奇化了。請記得,聖經裡有耶穌基督的職事,有新約的職事,有保羅的職事,也有提摩太的職事。一個有主的人,經歷過主的人,享受過主的人,對主有認識、有託付的人,就有他的職事。很多人以為,只有主所大用的屬靈人才有職事,這就把許多弟兄們生機的功能抹煞掉了。弟兄姊妹,我們都是有用的!你要說,我有基督,我愛聖經,我禱告,我忍受苦難,我願意讓主在我的身上有構成,我願意在主裡面有成長、有豐富,好來盡我的職事。我在主面前所學的,我在主面前所經歷的,當我把它擺出來的時候,都是教會的祝福。

註:本篇信息編自,朱韜樞弟兄於《2011年2月華語成全訓練》所釋放的信息,內容與原信息有所出入,未經講者校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