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4/2015,週一
哥林多後書四章1至2節,「我們既然蒙憐憫,受了這職分,就不喪膽,乃將那些暗昧可恥的事棄絕了…」
一個事奉主的人,他是在盡一個職分,而不是作一個工作。什麼是工作,什麼是職事?不是根據你所作的,乃是根據你是一個什麼樣的人。使徒保羅傳福音,別人也傳福音,都是在傳福音;但因為保羅是某一種的人,別人是另一種的人,他們的結果就有了不同。對保羅來說,他是受了一個職分,他是盡他的職事;對有的人來說,就叫作作工。
要知道,想要為主作工是在每一個人的血輪裡。每一個信主、愛主的人,都會有一個要事奉主的心願。這個事奉主的心願是好的,是寶貝的,是有價值的,是從神而來的,但因著我們這個人不對,當我們要起來服事主的時候,我們不知不覺就進到一個工作的裡面去。一個對的人,無論他作什麼,他都是在盡他的職事;一個不對的人,無論他作什麼,他都是在那裡作一個工作。一個不對的人,連他的禱告也是一個工作。人出了問題,他的所有、所作都出了問題。
所以弟兄姊妹,到底你這一個人在神面前是個什麼樣的人呢?到底你在主面前是怎樣的光景?到底主在你身上作了多少的工作?到底神遇見你有多少?到底這一位神給你多少啟示?到底你這一個人在神面前經過多少的煉淨,多少的擊打,多少的折磨?這一個要斷定你是一個作工的人,還是一個盡職事的人。
註:本篇信息編自《馨香之氣》(朱韜樞弟兄著,歸主出版社發行),與原書內容有所出入,未經作者校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