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的職事就是主自己

08/12/2015,週三

  哥林多後書三章8至17節,「何況那屬靈的職事豈不更有榮光嗎?……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裡,那裡就得以自由。」

  新約的職事是屬靈的,它有一個的特點,這職事就是主的自己。當你在教會中盡職的時候,人從你那裡所得著的不應該是道理,也不是字句,人所得著的乃是主自己。有的人講道是叫人得道,我們的講道是叫人得主自己;有的人作見證是叫人得見證,我們作見證是叫人得主自己。這屬靈的職事所供應的,就是主自己。

  我們常把屬靈的弟兄當作「萬能鑰匙」,能解開一切的結 ── 婚姻的結、職業的結、家庭的結、各種問題的結,但是一個屬靈的弟兄不是來供應我們「萬能鑰匙」,乃是供應我們「萬能基督」。今天婚姻的問題能不能解決並不重要,有沒有基督才重要;職業的問題能不能解決並不重要,有沒有基督才重要;在教會生活中是否被誤會並不重要,有沒有基督才重要。我們稍微不小心就變成「婚姻介紹所」,專門關心人的婚姻;或者變成「難處解決所」,專門解決人的難處。人今天的問題不是婚姻的問題,不是職業的問題,乃是有沒有基督的問題。

  弟兄姊妹,我想請問你,什麼時候你有了基督而有問題呢?今天你有一切的問題,都是因為你沒有基督,都是因為你不知不覺把心放在主之外的事上。你若有基督,就沒有問題。我們要留意,心不要放到主之外的事上,因為這一分屬靈的職事所供應的,就是主自己。

註:本篇信息編自《馨香之氣》(朱韜樞弟兄著,歸主出版社發行),與原書內容有所出入,未經作者校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