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的職事是長存的

08/11/2015,週二

  哥林多後書三章11節,「若那廢掉的有榮光,這長存的就更有榮光了。」

  按聖經的前後文,「那廢掉的」是指舊約屬字句的、定罪的職事,「這長存的」是指新約屬靈的、稱義的職事。並不是說,一個人摸著了這「長存」的職事,他就永遠剛強了。不,只要我們還在肉身裡,我們就仍然有肉身的纏累,仍然有「黑影」的時候(歌二17)。我們來跟隨主,不會天天得勝、天天剛強;相反的,我們許多時候有軟弱,有限制,有失敗,有叫我們覺得為難、憂傷的事,甚至叫我們以為走不下去了。

  但是,這一切都要問,你是否摸著過這長存的、滿有榮光的職事?只要你摸著了,在你最軟弱、失敗、下沉、灰心的時候,你裡面總有一個聲音提醒你:「你摸著過我,你遇見過我,你的心被我所奪過,你沒有法離開我的面。」你軟弱嗎?你灰心嗎?你想揀選你的道路嗎?這長存的、滿有榮光的職事不放你過去。有的時候你似乎得了勝,好像你可以去愛世界,可以揀選你的道路,可以隨意往來,但你裡面總有一個東西會起來反抗,一直不讓你過去。

  在我這些年跟隨主的路上,許多時候我軟弱、下沉、不想走主的道路,但希奇的是,我所摸著的感覺又回來光照我,供應我,提醒我,帶我再往前走一步。這就是那長存的、滿有榮光的職事。弟兄姊妹,當你摸著了這一個,你這一生就改變了。

註:本篇信息編自《馨香之氣》(朱韜樞弟兄著,歸主出版社發行),與原書內容有所出入,未經作者校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