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所要的是職事

08/03/2015,週一

  歌羅西書四章17節,「要對亞基布說:務要謹慎,盡你從主所受的職分。」

  主所要的,乃是一班有職分的弟兄。主今天不是要得著多少人,主今天只要得著一個、兩個、三個人,他們讓主製作,讓主工作,被主作成一個有職事的人。這些人有亮光,有啟示,有一些光是我們之前沒有看見的。要知道,在光中不見光是一件嚴肅的事。聖經說,「在你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詩卅六9)如果主給我們一些光,就必定有延續的光,有發展的光,有更透亮的光。

  這就是我的夢。我從來沒有盼望有多少會眾被興起來,因為我知道,就算興起來又怎麽樣呢?不過多加了一個基督教的團體。我們為什麽這麽堅持地方教會的路?因為我們知道,神所要的職事是藉著地方教會長出來的。地方教會只要能向主負責,眾地方教會只要彼此扶持,就是職事最好的成長、培養的所在。一處一處的地方教會,都應該成為培養職事的所在。但是你要注意,當一個職事要產生的時候,撒但會用一切的方法來摧殘這個職事。

  說實話,撒但並不怕會眾,撒但怕職事。基督徒得救的很多,基督徒成為神所使用的有幾個?我們要把自己奉獻給主,要告訴主,我不怕我的晚景淒涼,我懼怕我活的沒有價值;我不怕將來受多少的折磨,我怕在折磨中不能經歷基督。主啊,我一定要竭力追求,好讓你把我構成一個你所要得著的職事。

註:本篇信息編自,朱韜樞弟兄於《2010年11月華語成全訓練》所釋放的信息,內容與原信息有所出入,未經講者校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