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成為啟示了

06/11/2015,週四

  馬太福音十六章17節,「耶穌對他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

  這裡的「指示」可譯作「啟示」。啟示和真理是兩件事。比如說,有一個姊妹又乖巧又可愛,誰看了都喜歡她;但是在這麽多的人中,有一個人不僅是有「真理」,而是有「啟示」。誰是那個有啟示的人?就是她的丈夫。我們都會講,這個姊妹真可愛,真溫柔,真愛主,真好…這叫真理;但是有一個人說,「我不只有真理,我要的是啟示。」所以就把這個姊妹娶過去了,成為他的了。

  你不要小看這個例子,我用這個最簡單的例子告訴你,啟示就是這樣。什麽叫作有啟示?就是真理在我身上不再是一個述說,不再是一句話,不再是一篇信息,不再是一個背誦,這個真理在我身上成為我的得著,成了我一生的約束。

  再比方說,很多人沒有信主的時候都聽過福音,都知道耶穌,都知道信了耶穌就得永生,知道信了耶穌以後主就要住在他裡面,也知道信耶穌會得著屬天的平安和喜樂;但是除非有一天你真的接受了主,這個東西對你還是一個道理,不是一個啟示。等有一天聖靈在你身上工作了,你開始說,「主啊,我需要你,我需要你救我,我需要你愛我,我需要你作我的生命,我需要你赦免我一切的罪。」有一個東西就出來了,你覺得主對你活過來了。這個時候,福音就不再只是一個真理,福音成為一個啟示的真理了。

註:本篇信息編自,朱韜樞弟兄於《20104月華語成全訓練》所釋放的信息,內容與原信息有所出入,未經講者校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