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一個馨香之氣

05/19/2015,週二

  哥林多後書二章15節,「因為我們在神面前,無論在得救的人身上,或滅亡的人身上,都有基督馨香之氣。」

  在人的觀念中,我們對於事奉主的感覺非常輕。人以為愛主了,有心了,能作一點了,能講一點了,肯擺上一點了,就是一個事奉主的人。在聖經裡絕不是這樣。一個事奉主的人,乃是一個馨香之氣,他無論到哪裡都帶著基督的馨香之氣。

  弟兄姊妹,你若羨慕成為一個事奉主的人,你就必須成為一個馨香之氣。要知道神作事的原則,神不喜歡用我們的「口」作事,因為這樣作得少;神喜歡用我們的「味道」作事,因為這樣才能作得廣、作得深。我們若是一個香氣,無論你在哪裡,無論你說話不說話、作事不作事,那個地方的人就要因著你受影響。我們來事奉,不能僅僅憑著我們的口、我們的話、或我們的腳,神所要的也不是我們外面的追求、勞苦和愛心;神所要的乃是我們這個人,是從我們身上產生的基督那馨香之氣。

        所以,我們要讓主在我們身上有對付、有工作,把我們作成一個香氣,我們才能有一個真實的事奉。不要以為只要花上一點功夫,只要有口才的恩賜,只要有一點為著主的負擔,就是事奉主的人了。如果神在一個人身上沒有雕刻、沒有工作、沒有啟示,他永遠不能成為神所要使用的人。事奉,不在乎你能作多少,也不在乎作過多少,乃在於我們是不是一個香氣,在我們身上有沒有基督那馨香之氣。

註:本篇信息編自《馨香之氣》(朱韜樞弟兄著,歸主出版社發行),與原書內容有所出入,未經作者校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