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9/2015,週四
以弗所書二章19節,「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人了。」
「同國」,你也可以翻作「同國之民」。我們大家都是在一個國裡,與聖徒作同國之民,又是神家裡的人。所以教會是什麽呢?教會是神的國,教會是神的家。這個國和這個家是作什麽的呢?國是見證,家是享受。你得餵養,你成長,都是在家裡,而見證是在國裡。這兩個就說出我們的地位。教會的地位就是神的國,教會的地位就是神的家。
教會生活最大的難處,就是你把國忘了,你只注意你的小團體。你說,「感謝主,我們現在從十二個人加到十四個。」明天又說,「怎麼又減到十個了?」你聽聽看,完全沒有國的感覺,只剩下我的聚會,我帶得救的人,我的小羊。其實羊都是主的。我們這個人要大起來,我們同所有的基督徒都是同國之民,我們和所有的基督徒都是背負同一個見證,這個見證就是耶穌基督的見證。就算他們屬於某一個宗派,我們沒有辦法加入這一個宗派,但我懂,他們和我是同國之民。
所以弟兄姊妹,你在當地實行教會生活的時候,要越寬廣也好,要給人感覺你是神的兒女,不要給人感覺你是屬於所謂的「地方教會」。你要給人感覺,我有一個託付,我的託付是為著興起主耶穌的見證。如果是這樣,你就是一個有福的人。
註:本篇信息編自,朱韜樞弟兄於《2009年11月華語成全訓練》所釋放的信息,內容與原信息有所出入,未經講者校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