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的價值超過一切
10/29/2009
路加福音七章37至38節,「那城裡有一個女人,是個罪人,知道耶穌在法利賽人家裡坐席,就拿著盛香膏的玉瓶,站在耶穌背後,挨著祂的腳哭,眼淚溼了耶穌的腳,就用自己的頭髮擦乾,又用嘴連連親祂的腳,把香膏抹上。」47節,耶穌說,「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她的愛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愛就少。」
弟兄姊妹,我們能在主的救恩裡有豐盛的享受,是因為我們的愛多。在這個享受裡,無論我們擺上多少,都是值得的;無論奉獻多少,都是值得的;無論我們怎樣把自己歸給主,都是值得的,因為祂是最尊貴、最有價值的一位。
為什麼我們在追求主、服事主的路上,常常滿了壓力?因為我們愛追求過於愛主,愛服事過於愛主。我們必須學習作一個超然的人。不錯,我們要認真追求,也要好好服事,但是這些不是我們的主。
我們的全人、我們的愛、我們的所有,都應該擺在主的身上。只有這樣,我們享受主才特別的豐富;也只有這樣,主對我們才顯得特別的寶貴,主在我們身上的顯現才特別的新鮮,主給我們的啟示才特別的超越,主在我們身上的運行才特別的顯明。一個服事主的人,若是沒有這樣的經歷,就不可能來跟隨主。
弟兄姊妹,但願我們都能對主說:主啊,我願意對你有更多的愛,多到一個地步,我的所是是你的,我的所有是你的,我的榮耀也是你的。我願意用香膏膏你,以你為主;我願意俯伏在你的腳前,為著自己流淚,也為著你流淚。主啊,我願意完全消失在你裡面。
參閱:《彼得,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