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4/2014,週一
出埃及記二十五章31節,「要用精金作一個燈台。燈台的座和幹與杯、球、花,都要接連一塊錘出來。」
金燈台有杯,有球,有花。杯,是神製作的初步。神要來把我們作成一個杯,就是把我們倒空,甚至於錘打成空。我們每一個人都對自己多少有一點把握,但無論我們對自己有多少的把握,神都會來製作一下,錘打一下。
我願意和弟兄姊妹說,凡是你感覺出來的成就,都不一定健康。真實你在主面前的價值,是神來說的,而不是你感覺的。我們會被打空,為什麼呢?我們是自滿的,自足的,自我為中心的。我們本不是空的,我們實得很!我們常常覺得,自己有太多東西可以拿出來給主用,但是神要說,這些我都不要。
神今天要對我們說,「你有最好的教育嗎?我不要。你有最好的天分和能力嗎?我不要。你有超人的才智嗎?我不要。你有帶領群眾的能力嗎?我不要。凡是出於你自己的,我都不要。我要你,我願意使用你;我愛你,我樂意享受你對我的愛;但是,你想憑著你自己作什麼,我不要。凡不是出於我的,不是出於金的,我都不要。我在你身上製作的第一步,就是凡不出於我的,我都要把它打掉。我要把你作成一個空空的杯,好叫你盛裝基督,你在我的手中才有真實的用處。」
註:本篇信息編自,朱韜樞弟兄於《2014年6月華語成全訓練》所釋放的信息,內容與原信息有所出入,未經講者校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