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讀經-羅馬書中的生命經歷-第四十三篇 聖化-蒙恩者一生在基督的生命裡得救的過程(四)-羅馬書鳥瞰(三十)

第四十三篇 聖化

── 蒙恩者一生在基督的生命裡得救的過程(四)

── 羅馬書鳥瞰(三十)

羅馬書中的生命經歷

(本篇信息未經講者校閱,僅供追求用)

在亞當裡和在基督裡

  羅馬書五章說到我們在亞當裡和在基督裡的主觀經歷。它有五個方面,就是在根源上、所是上、範圍上、功效上、以及生活上。也就是說,一個在亞當裡的人,他在根源上、所是上、範圍上、功效上、和生活上的主觀經歷,以及一個在基督裡的人,他在根源上、所是上、範圍上、功效上、和生活上的主觀經歷,都在這一章裡啟示出來了。

在亞當裡的主觀經歷

在根源上 ── 罪性、罪行、死

  什麼叫作「在亞當裡」?「在亞當裡」就是說,亞當有什麼經歷,我們這一生也有什麼經歷;亞當經歷怎樣的過程,我們這一個人也會經歷怎樣的過程。

  首先在根源上,一個在亞當裡的人是一個有罪性的人,而他的罪性帶進罪行(五12),因而帶進了死(五12),並且死在他身上作了王(五14、17)。就像詩歌四百三十五首所說的,我們這個人生來就是在亞當裡,亞當如何犯罪、如何墮落,在我身上都是非常自然的。我不必特別努力,我就能顯出亞當那敗壞的行跡。當我在亞當裡的時候,我就是一個在罪裡,並且是讓死在我身上作王的人。

沒有神就是罪

  什麼叫作罪?罪就是沒有神、不認識神、不聯於神。譬如,照著我們的領會,夫妻吵架了,這叫作罪;但從神那裡看,即使夫妻沒有吵架,但他們若是沒有神,這就是罪。從人看來,我若今天作了一件得罪神的事,這叫作罪;但從神那裡看,我今天若沒有親近祂,我就是得罪了祂,這就是罪。從人看來,我若作了一件違背神律法的事,這就是罪;但從神那裡看,我之所以違背神的律法,是因為我若缺少祂的同在,而缺少神的同在就是罪。當聖經說到罪的時候,它不注重我們外面作了多少得罪神的事,而是注重我們這個人在一切的事上到底有沒有神。

與神隔絕就是死

  凡是沒有神的就是罪,凡是與神隔絕的就是死。因著住在我們裡面的罪性,我們就成了一個犯罪的人;因著我們犯罪,死就臨及我們,使我們遠離神、失去神、與神隔絕(五12)。

「死」在「死人」身上作了王

  在亞當裡的人都是有罪性的人、犯罪的人、死了的人,並且有死在他身上作王的人(五12、14、17)。譬如,當你傳福音的時候,也許有人會對你說,「我不需要福音,我不需要神。」但實際上他這句話卻說出了他這個人的根源:「我是一個在亞當裡的人,我是一個有罪性的人,我是一個犯罪的人,我是一個死人,我這個人與神隔絕了,死在我這個人身上作王了。」

  有一次,我和弟兄們在開車途中經過一家旅館,我就對弟兄們說,「聖徒們有時候應該出外相調相調,這間旅館看起來很適合。」弟兄們就說,「千萬不可!住在那裡面的人都是去賭錢的,那些人都是死人,死在那間旅館裡作王了。」所以我們要知道,一個沒有神的人不僅是一個有罪性的人,不僅是一個犯罪的人,更是一個有死在他身上作王的人。

  有一個女孩告訴我,「每年到了放假的時候,很多校友都會回到學校,學校就把整個校園都圍起來。」我問她,「為什麼?」她回答說,「因為校友們要喝酒,如果把校園圍起來,就變成自己的家了,大家就可以盡情地喝。」我裡面很納悶,「這麼好的學校,這麼漂亮的校園,這麼多好的教授,卻有這樣的事,原來是死在那裡作王!」

從「發死」到「死作王」

  當我們與神隔絕的時候,也就是我們在死裡的時候。當我們覺得遠離神時,開頭一天、兩天會很有感覺,但如果我們不注意,這感覺會慢慢地消失,最後死就要在我們身上作王。到那個時候,我們對基督就不再有感覺了,對聚會就不再有感覺了,對活在主面前就不再有感覺了,對跟隨主就不再有感覺了,對把自己奉獻給主就不再有感覺了,對服事主就不再有感覺了。為什麼?因為我們不僅死了,與神隔絕了,死還在我們身上作了王。

  每當我看見一個久不聚會的弟兄坐在聚會中,我裡面總是得著安慰和鼓勵,因為我的弟兄突破了死的光景、死的限制、和死的權勢,如今又回到生命的享受裡了。

在所是上 ── 過犯、死的權勢

  一個在亞當裡的人,在他的所是上,雖然不照著亞當過犯(parabasis)樣式犯罪,但也是在死的權下(五14)。

  「過犯」這個詞在新約聖經裡至少有兩個希臘字,一個是 parabasis,另一個是 paraptoma。第一個「過犯」(parabasis)也可以繙作「transgression」,中文也可以繙作「罪過」;第二個「過犯」(paraptoma)也可以繙作「trespass」,也就是「越界」。並且一般來說,希臘文名詞的字尾如果是 -sis,它比較著重在一個行動或過程;而字尾如果是 -ma,則是著重在那個行動或過程所產生的結果。

知識善惡樹是一個原則

  事實上,我們沒有辦法在亞當過犯的樣式裡來犯罪,因為亞當的過犯是因著吃了知識善惡樹的果子,但我們連這棵樹都沒有見過。然而這裡的「過犯」是用 parabasis 這個希臘字,它著重在過犯的行動和過程,而不著重過犯的結果。對亞當而言,他的過犯是一次的;但是就著全人類來說,這個過犯並沒有完成,它仍在持續不斷地進行著。所以雖然我們並沒有真的吃知識善惡樹的果子,但我們每個人都活在知識善惡樹的原則裡。

在範圍上 ── 罪過、歸於定罪

  一個在亞當裡的人,在他所在的範圍裡,藉著亞當一次的罪過(paraptoma),他就歸於定罪(katakrima)(五18)。

神注重我們的所是和範圍

  在羅馬書第五章裡,有一些基本的理念和我們天然的想法不同。我們這個人所注意的是我們的活出,但神所注意的是我們的所是;我們所注意的是我們的表現,神所注意的卻是我們所在的範圍。

在人看來是「過犯」,在神看來是「罪過」

  為什麼前面是說到亞當的「過犯」(parabasis),而在這裡卻說到亞當一次的「罪過」(paraptoma)?因為從亞當那裡來看,那是他的過犯(parabasis);但從神那裡來看,那是他的罪過(paraptoma)。從人看來,「過犯」(parabasis)是聯於我們的所是;從神來看,「罪過」是聯於我們的範圍。從人來看,我們是不斷地有「過犯」(parabasis);但從神來看,我們因著一次的「罪過」(paraptoma),就已經被歸於定罪了。

在功效上 ── 悖逆、構成罪人

  一個在亞當裡的人,在他的功效上,藉著亞當一人的悖逆(parakoe),他這個人就成為一個悖逆的人,並且構成(kathistami)了罪人(五19)。而這個「構成」不僅是地位上的,也是性質上的。也就是說,他不僅在地位上是一個罪人,在性質上他也是一個罪人。

在生活上 ── 死、與神隔絕

  末了
,一個在亞當裡的人,在他的生活上,是罪在死中作王,叫他與神隔絕,並住在罪中(五21)。

墮落的次序 ── 罪性、過犯、罪行、悖逆、死

  這裡有一個很明顯的過程,一個在亞當裡人的,他墮落、失敗的次序是非常清楚的。首先,他有罪性住在他裡面,罪性產生了過犯,過犯又帶進罪過,罪過又帶進悖逆,使他成為一個悖逆的人,至終他的悖逆就帶進死,也就是與神隔絕。他是由罪而始,由死而終,而中間的過程先是過犯,再是罪過,然後是悖逆。

  在根源上,我們這個人生來就是有罪性的;在所是上,我們是不斷地活在過犯裡;在範圍上,我們因為亞當一次的罪過,我們就歸於定罪這個範圍裡;在功效上,因著亞當一人的悖逆,我們就成了悖逆的人,並且被構成為罪人;在生活上,罪就在死中作王,叫我們與神隔絕。

我們的經歷與亞當一致

  認真說,這些都是亞當的經歷,似乎和我們沒有什麼直接的關係。從是神那裡來看,亞當因著吃了善惡知識樹的果子,那一次的行為就產生了這五方面的結果。首先是罪性進了亞當裡面(五12),然後亞當有了過犯(五14)並且有了罪過(五18),成為一個悖逆的人(五19);至終就在死的裡面,與神隔絕(五21)。我們的經歷也告訴我們,一個在亞當裡的人,他的經歷和亞當的經歷是完全一樣的;並且這樣的經歷並不是世人所能懂得的,反而是我們信主、愛主、跟隨主、在基督裡的人才能懂得的。

在基督裡的主觀經歷

在根源上 ── 恩典(charis)、恩賜(dorea)、稱義(dikaioma)

  一個在基督裡的人,在根源上,他是一個在恩典裡的人。神的恩典(charis)與耶穌基督一人恩典(charis)中白白的恩賜(dorea),帶進了稱義(dikaioma),叫我們在生命中作王,因我們都受了洋溢之恩(charis)和洋溢之義(dikaiosune)的恩賜(dorea)(五15~17)。

神是恩典的源頭,基督是恩典的過程

  神賜給我們恩典(charis),主耶穌基督賜給我們在恩典中白白的恩賜(dorea)。恩典的源頭是神,恩典的過程是基督,當恩典給我們得著了、享受了,就成為白白的恩賜(dorea)。換句話說,神是恩典的源頭,主耶穌是恩典的過程,恩賜(dorea)則是恩典在我們身上的實化。這恩賜(dorea)帶進了我們的稱義。

「恩典」與「恩賜」(dorea)相契合

  我們對恩典(charis)的享受,與我們所得的恩賜(dorea)是不可分開的。我不僅是一個有恩典(charis)的人,我也是一個在恩典中滿了享受的人;我不僅在恩典中滿了享受,我也是一個在恩典中得著白白恩賜(dorea)的人。這白白的恩賜(dorea)是一個生命的恩賜,是在我們得救的時候就給我們得著了。

「恩典」和「恩賜」(dorea)帶進「稱義」

  「恩典」和「恩賜」是與「罪」相對的,「稱義」與「死」是相對的。罪帶進了死,但是神的恩典與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白白的恩賜帶進了稱義。

  「稱義」這個希臘字是 dikaioma,是指稱義這個行動的結果。我們在亞當裡的經歷是從罪性開始,在基督裡的經歷是從恩典和恩賜開始。一個在亞當裡的人因為有罪,所以有過犯;一個在基督裡人因為有恩典,所以帶進了恩賜(dorea),並帶進了稱義這個行動的結果。

  常常我們會說,「今天的聚會真好,昨天的聚會真糟。」「我昨天的屬靈情形很好,但今天就不行了。」「我昨天有主的同在,我今天卻失去了。」「我昨天和主交通真甜美,我今天和主的距離好遙遠。」這都是我們在跟隨主的時候,因著有許多主觀的要求而產生的結果。然而從神那裡來看,我們的「貴姓」是恩典與恩賜,我們的「大名」是稱義。我們不僅有恩典,有恩賜,我們還稱義。既然這樣,就沒有什麼叫作好與不好了,反而我們應該覺得很喜樂,「主啊,謝謝你稱義了我,我願意寶愛你的恩典,寶愛你在恩典中所賜給我的恩賜,好叫稱義的實際能實化在我身上。」

恩賜(dorea)滿有洋溢之恩和洋溢之義

  我們所領受的恩賜(dorea)有兩個特點,第一,祂有洋溢之恩,第二,祂有洋溢之義。當恩賜(dorea)進到我們裡面時,一面來說,祂是恩;另一面來說,祂是義。這恩賜(dorea)是一個洋溢之恩和洋溢之義的恩賜。

洋溢之恩是外在的範疇,洋溢之義是內在的性質

  這裡的「恩」是一個神聖奧祕的範疇(羅五2)而這個「義」的希臘字是 dikaiosune,可以指性質上的義。換句話說,恩是指著恩賜(dorea)的範疇,義是指著恩賜(dorea)的性質;洋溢之恩是一個外在的範疇,洋溢之義是一個內在的性質。這洋溢之恩和我的恩賜(dorea)相契合,這洋溢之義成為我生活的規範。

洋溢之恩是範疇上的恩賜,洋溢之義是性質上的恩賜。

  我們所領會的恩賜,多半是你會不會講道,會不會帶聚會,會不會治理,會不會服事人,會不會傳福音等等。但是當羅馬書說到恩賜(dorea)的時候,它乃是著重在祂的性質和祂的範疇。一面來說,洋溢之恩是範疇上的恩賜;另一面來說,洋溢之義是性質上的恩賜。一面來說,我們這個人完全活在洋溢之恩的範疇裡;另一面來說,洋溢之義在我們裡面成為我們的規範。

洋溢之恩就是充盈之恩,洋溢之義就是充盈之義

  在每一個得救的人裡面都有恩賜(dorea),這個恩賜是在洋溢之恩裡,也在洋溢之義裡。這裡的「洋溢」也可以翻作「環繞」(surrounding),或是「充盈」(abundance)。

  如果我問你們,「弟兄姊妹,你們現在在哪裡?」你們就要說,「環繞著我的是恩典,進到我裡面的是恩賜。因著恩典環繞著我、祂也覆避我、托住我、供應我、撫育我、保護我、餵養我;因著恩賜在我的裡面,我裡面就滿了屬靈的渴慕、屬靈成長的能力、及屬靈蓬勃的動力,使我裡面的恩賜(dorea)和外面的恩典(chais)產生一種甜美的契合。」

義(dikaiosune)是神聖的屬性

  什麼是義(dikaiosune)?義是一種神聖的屬性。當你在得救時領受了恩賜(dorea)以後,你在生命上會有所改變,你會覺得,有些事情作不來了,有些話說不出口了,有些地方不能去了。即使在你身上還是有一些軟弱,但是你對它會很有感覺,為什麼?因為義的性情住在我們裡面了,而這個義還要從我們身上活出來,使我們成為一個義的人。

  我們在基督裡都領受了洋溢的恩典以及洋溢之義。恩典是外面的,義是裡面的;恩是洋溢的,義也是洋溢的;恩典是一個範疇,義是一種性質,也是一種性情,一種神聖的屬性,在我裡面帶著我過一個義的生活,叫我不僅是被稱義的,也叫我的這個人滿有義的性質和性情。

恩賜(dorea)必須生發出義(dikaiosune)

  恩賜(dorea)不僅聯於恩典(charis),也必須聯於義(dikaiosune)。當恩賜(dorea)洋溢出來的時候,祂不僅是洋溢出恩典,祂也洋溢出義來。也就是說,當我們享受恩賜(dorea)作為恩典的時候,恩賜在我們的身上也要生發出義來。

  我願意告訴你,我這麼多年跟隨主,我從不向人借錢。我可以窮苦,我可以無有,但我只能向神說,我不能向人說。為什麼?因為
在我裡面的恩賜(dorea),不僅是聯於洋溢之恩(charis),也是聯於洋溢之義(dikaiosune)的。

在所是上 ── 恩賜(chrisma)、稱義(dikaioma)

  一個在基督裡的人,在他的所是上,恩賜(chrisma)是由於許多罪過(pataptoma)而稱義(dikaioma)(五16)。

在恩賜(chrisma)裡享受稱義的結果

  五章十六節說,「並且一人犯罪的結果,也不如白白的恩賜,因為審判是由於一次過犯而定罪,恩賜乃是由許多的過犯而稱義。」這裡的「稱義」就是 dikaioma,是著重在稱義的結果。也就是說,我們是在恩賜(chrisma)裡享受稱義的結果。

Charisma 就是 charis(恩典)加上 dorea

  五章十五節說,「……神的恩典(charis)與耶穌基督一人恩典(charis)中白白的恩賜(dorea)……」十六節說,「……因為審判是由於一次的過犯而定罪,恩賜(charisma)乃是由於許多過犯而稱義。」十五節的「恩典」是charis,「恩賜」是dorea,而十六節的「恩賜」是charisma。

  「恩賜」(charisma)就是「恩典」(charis)加上「恩賜」(dorea)。也就是說,當恩典(charis)經過了一個生命恩賜(dorea)的過程,就構成了一個在神聖恩典裡生命運作的恩賜(charisma)。

Dorea 在恩典裡長出 chrisma

  五章二節說,「……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就外面來說,我們是站在這豐盛的恩典裡,這豐盛的恩典就成為一個神聖奧祕的範疇;就裡面來說,我們得救的時候,神聖的生命就進到我們裡面,當神聖生命進來的時候,神就給我們一個生命的恩賜(dorea)。這個生命的恩賜(dorea)開始在我們裡面成長,當祂成長的時候,祂是在恩典(charis)裡成長,而長出運行運作的恩賜(charisma)。

Chrisma 是 dorea 在生命和恩典裡的運行運作

  每逢我們看一個弟兄的恩賜顯不顯明,我們總是看他的口才好不好?他對聖經的領悟如何?他會不會講道?他他會不會帶詩歌?他會不會帶人得救?但這些都還是外面的表顯。在聖經裡,恩賜至少有兩類,一類是生命的恩賜(dorea),一類是運行運作的恩賜(chrisma)。我們在得救時所得著的 dorea,要在神的恩典裡,藉著神聖生命的成長,而生發出許多運行和運作來,而所發生出來的運行和運作就叫作charisma。

Charisma 是裡面的 dorea 和外面的 charis 產生的交集

  一個在基督裡人不是從罪而始,乃是從恩典(charis)而始,而恩典(charis)就帶進生命的恩賜(dorea)。就外面說,我們今天是在神聖奧祕的範圍裡,也就是在恩典(charis)裡;就裡面說,我們有生命的恩賜(dorea)在裡面。當外面的恩典(charis)和內在生命恩賜(dorea)的成長產生了交集,就生發出在生命和恩典裡的運行和運作,這就是 charisma,也就是運行運作的恩賜。祂不再僅僅是生命的恩賜,而是滿有運行運作的恩賜了。

Charisma 是dorea 的成長和 charis 的供應一同產生的運行運作

  弟兄姊妹,神對你的所是有一種期盼:祂盼望你在生命裡能成長,祂盼望你不再僅僅是一個有恩典的人,也不再僅僅是一個有生命恩賜(dorea)的人,而是藉著生命恩賜的成長,與恩典中全備的供應,而成為一個有運行運作恩賜(chrisma)的人。

在範圍上 ── 生命的稱義

  一個在基督裡人,在範圍上,藉著基督一次的義行(dikaioma),他也被歸於生命的稱義(dikaiosis)了(五18)。

  這裡的「義行」是 dikaioma,是指一次稱義的行動所產生的結果,因為這一次的義行是主耶穌所成就,而且是成就到永遠的。而這裡的「稱義」是 dikaiosis,它強調「稱義」對我們而言是一個延續的過程(continuous matter)。也就是說,我們不僅被稱義得生命了,我們也一直在這被稱義的過程中,不斷地得著那神聖的生命。

在功效上 ── 構成義

  在功效上,一個在基督裡的人,藉著基督一人的順從,也要被構成義的了(五19)。

在義的性質上被構成

  「稱義」和「構成義」是不同的。一個被稱為義(dikaioma)的人不一定有義(dikaiosune)的構成,他還要在他的稱義裡長出義來,使義的性質組織到他的身上,叫他這個人有稱義的構成,而成為一個義的人。

  我們還未信主的時候,在我裡面有一個罪性,當這個罪性活出罪行來,就把我這個人帶進死裡,死就在我身上作了王。但有一天我信了主,在我的外面有豐盛的恩典,在我的裡面有生命的恩賜。這外面的恩典和裡面生命的恩賜相契合,就生發出運行運作的恩賜,就帶進了稱義。至終我這個人就成為一個被義構成的人。

在生活上 ── 恩典藉著義作王

  末了在生活上,一個在基督裡的人,恩典要藉著義作王,叫他藉著主耶穌基督得著永遠的生命(五21)。

  在亞當裡的經歷是重在顯出,在基督裡的經歷是重在享受、重在實際,也就是說,這一切在基督裡的經歷要在我們身上逐漸地實化出來。在根源上,我是一個在恩典裡的人,我是一個有生命恩賜(dorea)的人。在所是上,我有在恩典中生命運行運作的恩賜,我是一個有charsima的人。在範圍上,我是歸於生命的稱義,在功效上,我還有義的構成,並且在生活上,恩典要藉著義作王。

  羅馬書第五章並沒有說到基督徒的生活,而是說到一個在基督裡的人該有怎樣的實際。一個在基督裡的人,是一個在恩典中的人,也是一個有生命恩賜的人,並且產生出運行運作的恩賜。這運行運作的恩賜帶進我們的被稱義,結果我們不僅在地位上是得稱義的,我們也得著性質上的義,這個義就成為我們的構成,叫我們在生命中作王了。這是何等奇妙的事!

結語

  詩歌四百三十五首的第一節說,「在亞當裡面,罪、死是我所有;在基督裡面,義、生是我所受。在肉體裡面,顯出亞當性情;在那靈裡面,活出基督生命。」第二節又說,「在亞當裡面,不必再有罪行,我就是罪人,已被定罪死刑;在基督裡面,不需再有義行,我就是義人,已被稱義得生。」然後第三節又說,「在肉體裡面,不必特意用力,我就能顯出亞當敗壞行跡;在那靈裡面,不必專一立志,我就能活出基督榮耀樣式。」第四節說,「與基督同死,脫離亞當舊性;與基督同活,得著基督新生。不體貼肉體,舊性就難逞能;只體貼那靈,新生就能顯聖。」第五節,「只體貼那靈,乃是神的救法,只體貼那靈,除此別無救拔。只體貼那靈,就能勝過情慾,只體貼那靈,就必脫離罪律。」第六節,「只體貼那靈,就有十架經歷,只體貼那靈,就得復活能力。只體貼那靈,基督就能活出,只體貼那靈,生命就必成熟。」最後,「在那靈裡面,基督才是生命,在那靈裡面,生命才是大能。在那靈裡面,成聖才是經歷,在那靈裡面,經歷才能實際。」這首詩就是羅馬書五章所說,我們在亞當裡和在基督裡的主觀經歷。求主憐憫我們。(韜)

(2002/3/6am 多倫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