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神所給的為足

09/25/2014,週四

  腓立比書四章11節,「我並不是因缺乏說這話;我無論在什麼景況都可以知足,這是我已經學會了。」

  知足是一件大事。何以見得呢?好比說你禱告,「主啊,我把自己完全奉獻給你,我要去非洲!」你是奉獻給主了,但是你有沒有注意後面那個東西?對你來說,奉獻給主就是要去非洲,就是人要得救,就是教會要建立,就是要從一個國家擴展到幾十個國家…我跟你說,人的花樣真多。我們的每一步無論多向著神、多為著神,後面都有一個「但是」或者「再加」。我們到後來不得不承認,在主之外我們有說不盡的盼望,有說不盡的渴慕。很少有人說,「主啊,你所給我的已經夠了。」

  在舊約裡,米非波設說過一句話,他對大衛王說,「我主我王既平平安安地回宮,就任憑洗巴都取了也可以。」(撒下十九30)意思就是,人要拿走什麼都可以,我有的已經夠了。慢慢的我有點懂,有一種人活在神面前,他永遠以神所賜給他的為足。比方我有很多屬靈的豐富,但是神今天只給我開這麼一點門,我就喜歡在這一點門裡勞苦;神給我一個敞開的門,我就喜歡在這個敞開的門裡勞苦。神無論給我多少,我要的還是神自己。

註:本篇信息編自,朱韜樞弟兄於《20146月華語成全訓練》所釋放的信息,內容與原信息有所出入,未經講者校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