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定旨堅定不移

07/31/2014,週四

  提摩太後書一章9節,「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

  「旨意」(prothesis)又譯「定旨」,是原有就預先定下的意思,又是經過一個過程來完成的(字尾-sis有過程和結果的意思)。神的定旨是在祂的堅定不移裡來成就的,是撒但所不能打岔的。我們都高估撒但,撒但其實像小丑一樣,只會耍花樣,到後來反而彰顯神的智慧。真正攔阻神的定旨的,其實是我們這班人。怎麼說呢?因為我們容易滿足。我們屬靈的成長到了某一個層次,就非常容易滿足,豈不知我們滿足於現在這一個層次,神的定旨就受了限制。

  然而,即或我們限制了神的定旨,神的定旨並不改變。主會說,我的定旨不改變,我是在我永不改變的信實裡,我是在我的堅定不移裡,來成就我的定旨。人可以墮落,人可以失敗,人可以不要神,但是我要建造我的教會,我要得著我的新婦,這一個永遠不改變。

  不僅這樣,「定旨」也可以產生強烈的啟發,叫人有認定,願意出一切代價。為什麼在跟隨主的路上你會猶豫呢?為什麼你跟隨主的時候會有許多的考量呢?是你看見得不夠,你對神的定旨看見得不夠。你一旦看見神的定旨了,所有的代價都變得平凡,都不算代價了。

註:本篇信息編自《提摩太後書研讀》(朱韜樞弟兄著,歸主出版社發行),與原書內容有所出入,未經作者校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