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篇 生命的稱義 ── 在基督裡的主觀經歷(六)
(本篇信息未經講者校閱,僅供追求用) 經節: 字義: 「稱義」(dikaiosis, justification)是名詞,以 -sis 作結尾,是指稱義的行動,也是我們這一班被稱義的人一生的經歷。 「生命」(zoe,life)指神聖、永遠的生命。 「得生命」的「得」(eis,into)可譯作「歸於」。 「稱義」不僅是一個地位,還是一個生命的範疇,是我們在生命裡一生所要經歷、歸屬、達到的。
神的「稱義」(dikaio)── 稱義的地位和過程(八30) 羅馬書五章十八節說,「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這一生對聖化的經歷,總不能離開「稱義」。稱義不僅是地位上的,還是生命裡的。在羅馬書裡,保羅對稱義有幾面不同的描述,都和我們聖化的經歷有關。 羅馬書對稱義有一個總括性的描述,就是羅馬書八章三十節,「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這裡的「稱……為義」是一個動詞(dikaio),它聯於神的呼召,也聯於我們的得榮。稱義是我們在神面前的地位,也是我們這一生的過程;而聖化就是在這稱義的過程中來經歷的。我們若是對稱義不夠認識,就很難經歷聖化。一個經歷聖化的人,他必須對稱義的地位是確定的、對稱義的生命是確定的、對稱義生命的運行和運作也是確定的。沒有這樣的確定,聖化對我們就很難成為實際。 復活裡的「稱義」(dikaiosis)── 在復活生命的運作裡稱義的行動(四25) 在羅馬書第三章裡,稱義是因著基督的救贖,讓我們白白的領受(三24)。到了第四章,保羅更說到,稱義是聯於基督的復活,「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四25)這句話不是天然的人所能領會的。我們頂容易領會,「耶穌被交給人是為著我們的稱義,復活是為著我們的聖化;我們被稱義是因為耶穌的死,我們被聖化是因為耶穌的復活。」然而親愛的弟兄姊妹,聖經卻告訴我們,主耶穌的死是為著我們的過犯,祂的復活是為著我們的稱義。換句話說,我們對聖化的經歷完全是聯於神的稱義,而神的稱義又是在基督復活的生命裡實化的。我們在復活的生命裡得生命、成長、成熟,這就是稱義的過程,也是我們經歷聖化的實際。 四章二十五節的「稱義」(dikaiosis)是一個名詞,字尾是 -sis,著重在它的行動。所以 dikaiosis可以指稱義的行動。也就是說,耶穌被交給人,是為了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了叫我們經歷稱義的行動。在復活裡的稱義是一個稱義的行動,需要我們一生不斷去經歷。 我認識一位信主五十年的弟兄,有人問他,「弟兄啊,在這五十年裡,你都作了些什麼?」他回答,「我這一生愛主、奉獻給主、為主出代價、把一切都給了主,在這一切的背後,是復活的生命在我裡面運行、運作,使我能不斷的經歷稱義的行動。五十年以前是如此,今天還是如此。直到如今,我仍然在基督的復活裡,讓復活的生命不斷的注入、灌輸、分賜,叫我不斷經歷稱義的行動。」 恩賜(charisma)因許多過犯而「稱義」(dikaioma)── 長存稱義的實際(五16) 在五章十六節保羅曾說到,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這裡的「稱義」不是 dikaiosis,而是 dikaioma,是指稱義這個行動的結果,也就是在我們裡面那長存稱義的實際。 「恩賜」(charisma)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這裡的 charisma 就是運行的恩賜。在五章十五節裡,過犯不如恩賜(charisma);到了十六節,恩賜(charisma)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這中間就說到神的恩典(charis)、耶穌基督一人的恩典、恩典中生命的恩賜(dorea)(五15另譯)、以及生命豐富的恩賜(dorema)(五16)。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有沒有看見,從 charisma 開始,經過 charis,又經過 dorea,再經過 dorema,最後又帶進了 charisma。可以這麼說,十六節裡運行的恩賜,是來描述十五節裡運行的恩賜以及它所經過的過程。在這恩典的範疇裡,dorea 與恩典的契交、契合,就產生了 charisma,而這個 charisma 就帶進了長存稱義的實際。 一次的「義行」(dikaioma)── 基督所經過過程的總和(五18) 請我們再回到五章十八節,「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義行」(dikaioma)和五章十六節的「稱義」是同一個字。「一次的義行」是指主耶穌在地上的時候,從祂的降生、為人生活、一直到釘死、復活,這一切的過程所產生的總和。這一次的義行是主耶穌所成就的,也是成就到永遠的。這一次稱義的行動所產生的結果,成為一個長存稱義的實際(dikaioma),好叫我們能夠被稱義得生命。 生命的「稱義」(dikaiosis)── 以神聖生命為內涵的稱義範疇(五18) 在五章十八節裡,「被稱義得生命」可直譯為「歸於生命的稱義」。它不僅是稱義的地位,還是稱義的範疇;不僅是地位上的,更是聯於生命的,是歸於生命的稱義。這也說出,生命的稱義是在神聖生命中所實化,作為我們主觀的享受,成為我們主觀的取用,成為我們的活出,成為我們的滿足。它不是道理的,是滿了感覺、滿了享受、也是滿了取用的。 dikaioma 和 dikaiosis 的交替循環 稱義是一個延續不斷的過程(continuous matter)。因著主耶穌一次的義行(dikaioma),我們不僅被稱義,還要一直在這稱義的地位上,不斷得著神聖生命的供備,使我們歸於生命的稱義。 親愛的弟兄姊妹,你沒有注意,在這裡有一個奇妙的交替循環?在四章二十五節裡,基督的復活是為了稱義(dikaiosis);在五章十六節裡,恩賜因許多過犯而稱義(dikaioma);到了五章十八節,這個 dikaioma 也是一次的義行,叫我們經歷更多的 dikaiosis,就是生命的稱義。若是比較四章二十五節和五章十六節,dikaiosis 是在先,dikaioma 是在後;到了五章十八節,是 dikaioma 在先,dikaiosis 在後。這怎麼說呢?事實上,我們這一生都是活在 dikaioma 裡,也活在 dikaiosis 裡。因著主耶穌一次的 有人問一位信主多年的弟兄,「你信主、愛主、奉獻給主,差不多有五十年了。這麼多年來,你吃了這麼多的苦,作了這麼多的工,你到底是經歷 dikaioma,還是 dikaiosis?」他就回答,「我經歷了許多的 dikaiosis,這些 dikaiosis 將 dikaioma 帶給了我;而我所得著的 dikaioma,就叫我經歷更多的 dikaiosis。我這一生不能離開稱義的行動,我這一生也不能離開長存稱義的實際。我要不斷的經歷復活裡的稱義,好叫我在長存稱義的實際裡被構成;我也需要有更多長存稱義的構成,好叫我更多歸於生命的稱義!」 亞伯拉罕的 dikaioma 和 dikaiosis 從亞伯拉罕的身上,我們也可以看見他對 dikaioma 和 dikaiosis 的經歷。在創世記十五章裡,亞伯拉罕信神,神就稱他為義(創十五6) 他不僅得著一個稱義的地位,更可以說得著了一個長存稱義的實際,這是他對 dikaioma 起頭的經歷(參見羅八4,律法的「義」原文 dikaioma)。從十六章開始,亞伯拉罕就開始經歷 dikaiosis,也就是經歷稱義的行動。想想看,他憑著自己生了以實瑪利,又對神的應許喜笑,差一點把妻子都出賣了,在這個時候,神怎麼可能還能稱他為義呢?然而神似乎對他說,「你已經有了 dikaioma,現在我要給你更多的 dikaiosis。你已經歷有長存稱義的實際了,現在我要在你許多軟弱、不信、喜笑、失敗中,讓你更多的經歷稱義的行動,好叫你得著更高、更實際的 dikaioma,更多歸於生命的稱義(dikaiosis)。」 親愛的弟兄姊妹,在創世記十五章裡,神應許亞伯拉罕,他就相信了神的話。因著亞伯拉罕信神,神就算他為義,使他得著一個長存稱義的實際。這個 dikaioma 要帶進很多 dikaiosis 的經歷,而這些 dikaiosis 的經歷又會帶進更高的 dikaioma。所以當亞伯拉罕把以撒獻上的時候(創二二2),他就經歷了這位叫死人復活的神(羅四17)。在這個時候,在他裡面的 dikaioma 就比原來的更高了。他的頭一個 dikaioma 是神算給他的,他自己主觀的經歷很少;他的第二個 dikaioma,是他對這位叫死人復活的神更高的經歷。他從 dikaioma 長到 dikaioma,其中的過程有許許多多的 dikaiosis。 從 dikaioma 長到 dikaioma 親愛的弟兄姊妹,跟隨主的一生就是如此。我們信主的時候,裡面就有了 dikaioma。有了 dikaioma,我們就喜樂了,我們被稱義了,我們就不再被定罪了。然而神似乎會說,「很好,現在開始經歷 dikaiosis 吧!」dikaioma 帶進 dikaiosis,而 dikaiosis 的經歷又會產生 dikaioma。每一次的 dikaiosis 都是為著帶進一個更高、更實際的 dikaioma;而每一次的 dikaioma 都是為著帶進更深、更豐富的 dikaiosis,好叫我們被構成為 dikaioma,成為一班被聖化、在生命裡成熟的人。(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