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1/2014,週三
彼得後書一章3節,「神的神能已將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賜給我們…」
神聖的生命是在兩方面給我們經歷的──生命的本能和神聖的屬性。你信主了,就得著了生命;你得著了生命,就要注意生命的本能。譬如說,我是一個人,我有人的本能;吃飯、睡覺是我的本能。同樣的,當神聖的生命進到我的裡面來,這生命自然就有一個本能,叫我願意聚會,願意愛主,願意和弟兄姊妹在一起,願意禱告,願意唱詩,願意摸著主的同在,這些都是生命的本能。我進到聚會裡,就覺得甘甜;我和弟兄姊妹在一起,就覺得喜樂,就覺得有主的同在,這些都是神聖生命在我裡面的本能。
在這個本能的後面還有一個更深的東西,就是神聖的屬性。譬如,「聖」是神聖生命裡的一個屬性,這個屬性叫我對一些不聖的事物滿了感覺,甚至滿了激憤。我看見有些東西不合乎神,不是神所要的,在我裡面就有一個很強烈的「不」。不僅這樣,神聖的屬性裡還有一個東西叫作「愛」,叫作「義」,叫作「恆忍」,叫作「寬容」…神已經將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賜給我們了,讚美主!
註:本篇編自朱韜樞弟兄於《2000~2001年克里夫蘭華語十個月追求》所釋放的信息,內容與原信息有所出入,未經講者校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