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聖生命的特質是永遠

02/14/2014,週五

  約翰壹書一章2節,「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

  弟兄姊妹,你若要在生命裡成長,你就要看見生命的所是。這生命是永遠的生命。凡是這生命所作的,都是存到永遠的,是永遠不會改變,也永遠不會被丟棄的。一個信主多年的聖徒,即使多少年不聚會,有一天他在屬靈上得著復甦,開始聚會,也開始事奉了,他以過那些年間在生命上所學的功課都還在他的裡面。這就是永遠的生命。

  所以,不要輕看你一次的聚會,不要輕看你一次的奉獻,不要輕看你一次的順服,也不要輕看你一次與主生命的聯結,因為你和生命這一切的關係都是永遠的。你呼求一次主,就得著一些「永遠」;你享受一次主,就得著一些「永遠」;你有一次的跟隨,就得著一些「永遠」。我們要告訴主,「主啊,我願意不斷的得著這永遠的生命,享受這生命,活出這生命。」

註:本篇信息編自,朱韜樞弟兄於《2000~2001年克里夫蘭華語十個月追求》所釋放的信息,內容與原信息有所出入,未經講者校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