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愛裡保守合一

初信類

在愛裡保守合一

02/04/2013,週一

──在主的愛裡我們彼此相愛,這樣才有可能保守合一。──

        約翰福音十五章12節,「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

  命令,可譯作誡命。在約翰福音裡,主耶穌給我們一些誡命,這些誡命並不同於舊約的誡命。在新約裡,主的誡命是我們可以享受的。主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祂給我們的誡命,並不是叫我們來遵守的規條,而是為著我們的享受。

  第一條誡命是彼此相愛。我們要彼此相愛,甚至到一個地步,像主耶穌愛我們那樣。主怎麼愛我們呢?祂捨棄祂的性命,祂也分賜祂的生命。主如何愛我們,我們也要這樣彼此相愛。

  在許多基督徒當中,這個「愛」可能會變質,成為一種利益的交換。也就是說,我幫你一個忙,你也幫我一個忙,所以我們彼此相愛。這是墮落的愛。我們的愛應該是捨己的愛,是彼此分賜生命的愛,就像主愛我們一樣。祂為我們死,好將生命分賜給我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約十二24)這彼此相愛的真諦,是主交付給我們的第一條誡命。

  第二條誡命,是保守我們中間的合一。主向父禱告,「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約十七11下)合一,是因著主的名,也因著主的愛。主愛我們、將生命分賜給我們,我們在這樣的愛裡彼此相愛;也唯有這一種彼此相愛,才能保守這個合一。

        今天基督徒中間並沒有這種合一的顯出。為什麼會如此?因為缺少像基督的愛這一種的彼此相愛。事實上,每個人所愛的是某一種的規條和實行︰我愛我所信的規條,你愛你所信的規條;我愛我的實行,你愛你的實行;我愛點水禮,你愛浸禮;我愛在浸池裡受浸,你愛在約旦河裡受浸。你看,光是受浸這件事,就不知道有多少的規條和實行。

        實際上,受浸是浸入基督的身體裡(林前十二13),方法倒是次要的。因著重生,我們浸入了基督的身體;在身體生活中,我們學習活在主面前,享受祂的愛,並且彼此相愛。在主的愛裡,我們彼此相愛,彼此為著對方傾倒性命,這樣我們才有可能保守這個合一。所以,不要為著實行而彼此爭論,也不要為著規條而彼此爭吵。今天我們必須能見證:我們並不在意別的,只在意彼此相愛,好為著基督身體的合一能顯出來。

參閱:《重生》

註:1. 本篇信息經過編修及增補,與原書內容有所出入,未經作者校閱。

        2. 下一篇《重生》將於二月十八日發佈。

        3. 本週三將發佈事奉信息《盡你的職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