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聖徒同國

與聖徒同國

06/08/2012

週五:初信信息

──我們重生以後,不能再憑自己單獨生活了。──

        「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親人了。」(弗二19)

  這一節聖經清楚的說到,我們成為與聖徒同國之民。因著重生,我們已經被遷入神聖、屬天的國度裡,在這屬天的國度裡有許多同國之民,他們就是在基督裡的信徒,而我們都在這同一個國裡,同享神國的「公民權」。這也說出,我們重生以後,不能再憑自己單獨生活。

  不僅是同國之民,我們還是神家裡的親人,我們成了神家庭的一分子,我們不再是單獨的了。有時候撒但會來勸你,「你要好好顧到自己!」但是神會告訴你,「只要你和弟兄姊妹一同好好愛主,就沒有問題。你若是單獨一人,就會出問題。」為什麼?因為你重生了,你是基督身上的肢體,是與聖徒同國之民,是神家裡的親人,你怎麼能再單獨?你怎麼能再過自己的生活?基督徒生活是一件團體的事,這是我們的地位。我們的地位叫我們必須過一個團體的生活。

        同時,我們也成為神的傑作。這實在太好了!以弗所書二章10節說:「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這裡的工作,可譯為傑作。一面,因著基督的救贖,神看著我們要說,「真好!真好!」另一面,憑著祂的定旨,祂要在我們身上工作,並且照著我們的度量在我們身上工作、在我們身上雕刻、錘打,為叫我們被變化,模成神兒子的形像。

參閱:《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