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住在光中

若是我們沒有永遠的生命,今天的我們,就在時間的流逝裡,也就在黑暗裡。約翰壹書一章5節說,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我們信主之後,有神的生命在我們裡面,這生命就是我們的光,叫我得以從黑暗轉入光明。當一個人有了神的生命,碰著生命的光,他的人生就不再一樣了!生命的光,使我們的人生有了方向,知道我們生存的價值,也使我們的行走有指引,經歷主的同在和扶持。在光中,我們發覺我們的生命從神得著了意義所以當我們的存在是在光裡,一切都是清楚的:看人生是清楚的,看生活是清楚的,看各種的追求是清楚的,看一生的價值也是清楚的。

我們從主所得的生命,也是一個渴慕交通的生命。什麼叫作交通的生命?就是彼此可以往來的生命。這個生命使我們喜歡過教會生活,渴慕與弟兄姊妹有交通。

約翰壹書一章7節說,「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當我們在光中行,與神一致,我們就會弟兄姊妹有生命的交通。

生命的交通是非常奇妙的,弟兄姊妹彼此相交,就能帶來生命的流通,洗淨我們一切的罪。藉著與弟兄姊妹的交通,我們就會得著生命的光。所以我們一定要學習常常和弟兄姊妹在一起。我們軟弱了,要和弟兄姊妹在一起;我們覺得得罪神了,也要和弟兄姊妹在一起;我們覺得主非常遙遠了,還是要和弟兄姊妹在一起!(神追求人的历程 p8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