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底有幾個生命?

人到底有幾個生命?朋友,你知道你能成為一個有三種生命的人嗎?當你乍聽這個題目的時候,也許你會以為,我們今天要來談論前世、今生及來生所出現三種牲畜的生命,就好像中國人投胎轉世的佛教輪迴思想一樣,上輩子你可能是牛或馬變成人,下輩子你可能又變成一隻螞蟻,你就在動物之間轉來轉去的。這些都是荒唐不可思議的想法。 今天我們要告訴你,神如何造了你,如何在你裡面造了生命,撒但如何進到你裡面破壞神所造的生命,以及神如何用祂的愛與智慧來恢復祂起初造人的心意。

第一種生命 ── 魂生命

  神造人的時候,外面的體和裡面的靈一接觸,人就得著一個魂生命,這是人第一種的生命。凡是人都有魂,有的人是大魂,大的人是小魂,大多數移民到北美的人都是大魂。譬如,有人蒸饅頭就嫌它不夠方,不夠正,不夠圓,他整個心都掛在怎麼蒸個好饅頭,所以他沒有那個大魂會想到移民到北美。

  然而,有的人魂很大,一手拿著地球,放眼全地,這個大魂就很有可能移民到各地去。每個人的魂不一樣,無論是大魂小魂,好魂壞魂,聰明的魂愚昧的魂,總之,每個人都有一個魂,而這個魂就給你一個生命。人生命的存在就是在於魂。比如,有的病人如同死人一樣,一點反應也沒有,可是他還在呼吸,所以有人稱這種現象為腦死,雖然他的身體還在活動,但是他已經沒有了魂生命。

  魂是在你的腦裡,人常說「我心裡真愛你」,其實是「腦裡真愛你」,所以人可以換心卻無法換腦。若是有一天,科學家把愛因斯坦的腦子放在青年人的身體裡再活過來,這個青年人就變成愛因斯坦,再也不是他自己。主導一個人的思想行為的部分主要是腦,包括人的思想、情感和意志,也就是人的魂生命。

第二種生命 ── 罪的生命

  神為人造了一個魂生命,也在人心裡安置了一個永遠。然而,有一天人背叛神,墮落了,撒但的生命就進到人裡面,所以人還有一個鬼的生命,罪的生命。這個罪的生命就住在你的肢體裡,保羅在羅馬書七章題到肉體中內住的罪,人無法脫離罪的捆綁控制,甚至保羅都說,「我是個苦惱的人!誰要救我脫離那屬死的身體?」(羅七24)

  全美第一個民選黑人市長是在克里夫蘭,他不但是市長,也是法官。有一天他在超市偷一包狗食被逮捕了,成為全美的大新聞。你想,他會沒有錢養一隻狗嗎?他不是沒有錢,而是不偷不過癮。這就是住在人裡面的罪偷的。沒有人願意當一個小偷,然而,不偷東西,這個人裡面就難過、不舒服,這說明人的體裡還有一個撒但的生命。

  凡是人都願意立志作好人,神造人的魂生命是好的,是願意成為良善的、正直的、高品的,但是人的肉體裡卻有個墮落的生命。什麼叫犯罪?罪是根據於一個要求來的,如果沒有法律,就無法定義什麼是「罪」。例如,如果法律沒有一條叫「不可殺人」,那麼,什麼叫殺人?如果法律沒有一條叫「不可偷盜」,那麼,什麼叫偷盜?

  然而,法律是因地而異,有些法律在中國適用,在北美卻不適用,在北美適用的法律,不一定在各地都適用。譬如,有一次我在台灣開車,警察突然將我攔截下來,他說我這樣轉彎違規了。我說,「對不起,我是從美國回來的,在美國沒有這樣的規則。我早就看見你在這裡,如果我知道這樣是違法,我就不會這樣開車。」那個警察想想我講也對,就讓我走了。

神的審判

  今天最大的問題就在於宇宙中有一位神的存在。若是沒有神的存在,那麼,人不就一死百了,愛怎麼活就怎麼活。偏偏這宇宙中有神的存在,所以人就必須經過神的審判。撒但的生命在你裡面,是會隨時叫你犯罪的。譬如,無論開車或走路,沒有人願意先禮讓別人,沒有人心甘情願吃虧。羅馬書六章二十三節說,「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遠的生命。」罪的工價乃是死,這個死不是指肉體的死,乃是指永遠的死。神造人的魂生命原是好的,卻受到從撒但來的生命-罪的敗壞,所以神將對這罪的生命施行下火湖永遠死亡的審判。

神的愛

  然而,人也許會向神發出抗議,「神啊,你既然造了我,為何又要將我丟下火湖?我裡面這罪的性情,也不是我願意的,也不是我能掌控的,你怎麼能夠以永遠的死亡來審判我?」神會說,「不,我不是一個審判定罪的神,我乃是一個愛的神,我不是要你下火湖的神,我乃是一個要拯救你的神。」

基督的救恩

  所以,有一天神自己就來成為一個人,這個人就是主耶穌基督,祂是神的兒子,也是神的自己。神說,「人啊,你們在罪惡裡;人啊,你們在撒但裡;人啊,你們在虛空裡;人啊,你們在黑暗裡;人啊,你們在軟弱裡;人啊,你們在罪惡的轄制裡;我現在成為一個無罪的人,為你們死在十字架上,用我的死流出的寶血,成為你的拯救,讓一切的咒詛都歸到我的身上。」

  主耶穌是從聖靈成孕,由童女所生,在地上生活了三十三年半,最後,祂被釘在十字架上,背負了神對人所有的審判。當耶穌受死的那個時刻,祂不再是神的兒子,祂乃是一切罪人的總合,整個宇宙中所有人類所犯的罪,都堆積在祂的身上,所以神不能與祂同在,神要審判祂。這就是為什麼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呼喊著,「我的神,我的神,你為什麼棄絕我?」(可十五34)

  因著主耶穌為我們死,祂所流的寶血就洗淨我們一切的罪。希伯來書九章二十二節說,「……沒有流血,就沒有赦罪。」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時候,祂的肋旁有血和水流出來(約十34)。血是為了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水是預表祂的生命釋放出來了。約翰一書五章十二節說,「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這個生命就是指永遠的生命。

第三種生命 ── 永遠的生命

  當你相信主耶穌的那一刻起,神就進到你的裡面,不僅祂的血洗淨你一切的罪,祂永遠的生命也進到你裡面,所以你就有了第三個生命-永遠的生命。這個生命一來,就藉著十字架拯救你脫離了撒但罪的生命。原來,你魂的生命是倚靠在罪的生命上;現在你接受了主耶穌,你魂的生命就倚靠在神的生命上。感謝主,祂為我們釘在十字架上,祂為我們流寶血,也為我們將祂的生命釋放出來,賜給我們永遠的生命。

  親愛的朋友們,我們多少年活在罪的生命的捆綁裡,無法得著釋放,但願今天我們都敞開我們的心,告訴主耶穌,「主啊,我是個罪人,現在我接受你作我的救主,求你解決我一切罪的問題,將我從罪的生命中釋放出來,叫我有神永遠的生命。阿們。」(韜)